比如说,你把一只猫的脑袋砍下来,安装在一个没有脑袋的狗尸身上,就算你的手段高超,那猫狗的体质不同,也无法让猫头狗身的这个怪物,存活下来,说白了就是互相冲突,难以融合、并到达默契的程度。
不过,在大千世界之中,那最不缺少的,就是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和幸运,保不齐,在这种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下,也有可能出现夺舍重生。
所以,吴晓雅的意思是说,我和她,加上刘义,我们三个当年亲自追捕过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在最近的几年内,逃出了地府,来到人间,并且夺舍成功,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而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人我们不认识,但他却对我们熟悉至极,分分钟就看出了我们的虚实!
“那他到底是谁啊?”哥们的脑子不是很快,总觉得,这人的身份才是关键。
而吴晓雅告诉我说:“这人之前的名字,你要是知道以后,肯定会吐槽的,因为他叫求一败!”
“求一败?我靠,这名很牛逼啊,他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就没有输过吗?对了,他是在哪方面求败啊?”我不解,心说:不可能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体格还能如狼似虎吗?求一败?这名字.....好像在驰骋床上的时候,很贴切吧!
我觉得,人不可能一辈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谁还没有个天敌啊。比如小的时候,同班的同学当中,就肯定有你厌恶、或是畏惧的熊孩子,大了以后,也肯定会有市面上的混子,找你的麻烦,就算你成年以后,还步入了社会,那在工作至上,你也肯定会遇到过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譬如说领导上司!
但是,哥们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在这想的出神,那边的白毛老道,却已经晾了半天了,老头见我和吴晓雅聊得挺嗨,这叫一个不乐意,老脸耷拉成了驴脸,特别不满意的干咳了一声,说:“咳咳,差不多了吧,你俩要再不干正事,我这一章就又没出戏的机会了。”
“出席你妈波儿!”哥们没忍住骂了一句:“你丫就一反派,出不出戏能咋滴?就算你丫不说话,这几十章的字数,是少说你了咋滴?”
吴晓雅听了我的话,没忍住,扑哧一声就笑了,笑的后槽牙都漏出来了,哪里还有女孩子的矜持啊!
但我知道,吴晓雅是故意的,她是故意在嘲笑白毛老头的急性子和混眼熟的行为,所以,吴晓雅就不需要什么矜持了,怎么气人怎么来,这叫一个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