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上的晚宴,就没有昨天那么豪迈了,主要是大伙都冻老实了,谁也不敢再喝的肆无忌惮,然后睡地板了。
当然,今夜也没什么事可说,吃完了饭,大家就又聊了一会,然后就各自找房间休息去了。
我自然和刘义睡一个屋啦,我俩又说了一些家里的事,也就再也没了什么可说的了。
而转天一早,我们一行人就去了机场,看着刘义他们两口子上了飞机,我们剩下的四个人,这才再次回到了别墅。
我身上还有内伤,所以在气力上,有些勉强,不能在街上长时间的停留,也不能干一些太过消耗体力和心神的事。
所以,从刘义走了这一天开始算,我一直又在别墅里住了五天,这才在隔天的一早,盘膝打坐的时候,察觉到了体内的各处经脉,基本上是复原了!
我起了床,换上俊尧给我准备的运动装,没有惊动任何人,开门出去晨练。
这已经是我来南陵之前的生活习惯了,也是被吴晓雅强迫养成的好习惯,只要胳膊腿不疼,我就坚持早晚打坐,还有出门跑步。
对于这里,我并不是很熟,也就对这片别墅区比较了解。
所以我就戴着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围着别墅区,活动筋骨。
这几天也确实把我憋疯了,倒不是说生活内容。而是整天待在屋里,也不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搞得我的心里,总认为自己快要残废了。
但我也因此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哥们并不适合那种混吃等死,宅在家里的日子。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开始喜欢上,这种能让我运动到极限的日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但如果依照跑完的路程上看,我至少得跑了五公里。别墅区的巡逻保安,都因此和我熟络了起来,甚至每逢我跑到他们的跟前时,还冲我摆手打招呼,或是比划几根指头,提醒我跑了几圈。
反正哥们是汗流浃背的畅快了,浑身上下,就从没有今天这么自在。就连前两天的落枕,仿佛都随着汗水,一蹶不振。我扭了扭脖子,感觉还挺他奶奶的舒服。
我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了擦汗,去别墅区门口的便利店,买了点面包牛奶,还有鸡蛋。
也不知道是哥们跑完步,所散发出来的雄性荷尔蒙的缘故,还是因为哥们本身就很帅的原因,反正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前台收银的小姑娘,是直用一种近似痴迷的眼神,冲我抛媚眼。
哥们平时,虽然总说自己爱看街上的大妹子,但真有小姑娘对我抛出橄榄枝,我还真没那胆子接受。
不过出于好奇,我还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上,到底是什么地方,在吸引着对方的注意。
所以,我在拿东西临走之前,就没忍住,停下来问那个收银员,“好看吗?你怎么老看我啊?”
谁想那位姑娘却对我说:“你......你.....你好看!”
哥们掉头就跑,心说:这天底下还真有这种事啊?我还以为,这种桥段就是小说里头胡编的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