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废桥下,戴着黑口罩的顾洵,眉毛微挑,凝视着满桌的饭菜。
“江家……有喜事了?”
不应该呀,江朝才十几岁,还不到娶妻的时候,莫非是吴姨找到人生的第二春?
云夏若是知晓其心中的猜想,指定气呼呼的鼓起腮帮子,撩开他的刘海,照着光洁的脑门,来一个爆炒栗子。
“劫匪被捉,钱被追回,的确算上大喜事,顾老板,多谢!”
毒舌少年突然客气,顾洵还有点不适应,坐正身子,理了理外套,轻咳一声,道:“捉人的是警察,你们谢错人了!”
“是呀,应该缝制一面锦旗,送给江城市热心市民。”
少年潭水般的眸子,充满疑惑之意,云夏嘴角微翘,绘声绘色讲述热心市民的丰功伟绩。
跳河救人、拳打匪徒、救助贫困家庭……
嘶,我这么厉害,自个咋不知道呢?“云夏妹子,你说的人,世上真的存在吗?”
点了点头,真诚道:“存在,当然存在,热心市民是个群体,只要心中怀有正义,皆可以加入。”
女娃娃眼底闪过的一抹坏笑,被顾洵捕捉到,眸子微眨,道:“你……是在逗我吗?”
“怎会?感恩还来不及呢,瞧,这一大桌子的菜,专门给您做的,快尝尝。”哼,谁让你做好事不留名,搁朋友面前,还死死地捂住马甲,不逗你逗谁?
闻言,少年不再客气,夹起一块红烧排骨,酱汁入味,肉质滑嫩,轻轻一咬,便骨肉分离,美妙的口感,令他餍足地眯起眼睛。
“顾老板,云夏的厨艺如何?”江朝一边给她夹菜,一边如是问道。
“好,非常好,若是能天天吃到,那就更好了。”
“嗬!这个愿望怕是永远无法实现。”
“顾洵,你名下有好多饭馆,想吃啥没有,不差我一个!”
“外面的菜再好,也没有家的味道。”
家?云夏微微侧头,看向其身后,简易的木板房,房门紧闭,明明有条件住更好的地方,偏偏窝在这里,不知有何隐情?
“破房子有啥好看的?”
“你赚那么多钱,不打算换个地方住吗?”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住习惯了,再说门前一大片空地,红驰转几圈都没问题。”
这年头,谁还没有秘密呢?云夏收起好奇心,贴心地为二人夹菜。
吃罢午饭,三人漫步在小路上消食,突然,幽幽的果香味,搭着微风飘入鼻腔,女娃娃昂着头,四处嗅来嗅去,寻找气味来源。
“嗬,人做腻了,想当狗吗?”
白了一眼毒舌少年,继续嗅,顾洵双手叉腰抱胸,看了一会戏,末了,轻笑一声,道:“别找了,在那,跟我走。”
“不早说!”刚刚都差点窒息了!
“我就住这,哪只野鸭子下了蛋,哪棵野树果实成熟,都逃不过我这双慧眼。”
“哼,依我看,顾老板是故意的,就想看你像蜜蜂一样,无目的转来转去。”
“云夏妹子,本人绝对没有戏弄你的想法。”
事实啥样,她懒得去管,摆摆手,示意少年赶紧带路。
穿过几条小路,踩着低矮的小草,三人来到一棵大树下,鸽子蛋大小的野柿子,压弯了许多枝条。
“喔,宝贝啊,今天有口福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