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嘘……”
坐在驾驶位上的史经韬变粗挥着口哨边开着这辆美国肌肉车朝着西南方向驾驶过去。
汽车的尾气后面坐着一名欲哭无泪的老黑。
****不成反被干,说的就是他!
当然好心的史经韬还是给他留了一身衣服,自然也只有那么一身衣服了。
那个老黑之所以停车在史经韬面前,就是为了打劫。
这年头他们抢美國人的钱根本发不了家,因为普遍的美國人身上装的钱大概只有50美金左右;而中國人不同,国人身上装的钱少说也是以百元为单位的,这让很多混帮派的美國人都十分喜欢中國人——口袋里的钱!
在路灯下,这老黑认出史经韬是个中國人,一想到中國人口袋里装的那大把大把的百元美钞,心一动,想着自己身材如此爆炸,抢个羸弱的中國人,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便下车打算抢史经韬身上的钱。
可惜他不知道,史经韬身无分文,要是知道的话,他才不会受到如此非人的折磨。
此后他便下定决心,以后碰到中國人一定要绕道走,你根本就不知道,看似羸弱的中國人,会有如此强横的实力。
史经韬拿着从这老黑身上抢来的不到五十美元的现金,走进一家名叫汉堡王的全球连锁的汉堡包店里。
据说这家的汉堡比起什么金拱门、俏老头的分量要多不少。
对于他这种胃口大的人,还是吃汉堡王吧!
五十美元听起来不多,实则也能购买二十多个汉堡。
史经韬提着一大袋汉堡和两杯可乐在汉堡王店里顾客惊讶的眼光中平淡的走了出去。
他现在已经习惯他人用这种眼神看着他了。
谁让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胃王嘞。
坐在车里,史经韬一边啃着汉堡,一边看着日历,现在距离他进行下一个穿梭,只剩不到三天的时间了,这三天车要是开的快的话能赶到罗切斯特。
可问题是,这辆车里的油根本坚持不了三天,可能赶了一般的路途,就在荒野中没油了。
而且他身上的钱现在已经花了个精光。
这次从倚天世界回来,史经韬并没有带什么黄金白银之类的东西。
因为他还记得,自己在现实世界所要面对的敌人。
身上带着黄金白银,对他来说十分的不便。
“难道说……只能去抢劫了吗?”史经韬眉头紧皱。
在俄国的时候,那是真没办法了,才那么做的,不然像他这样的乖宝宝会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吗?
而且现在史经韬眼瞧着就能见到父母了,他不想因为抢劫的事情而被美國警方关注到。
目视着前方,史经韬长长的一叹气,说道:“算了,先走着看吧,实在不行,就搭个顺风车吧!”
将吃完的汉堡的包装袋扔在车的后座上,史经韬一踩油门,朝着西南方向开去,出了洛杉矶,他直接上了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