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篮球技术并不好练,前期升的快因为练的是基础,想要融会贯通,就得不断的积累比赛经验。
他主要就是练基础,并没有花时间研究单挑的新招数。他认为贪多嚼不烂,会得多不如把几项适合自己的技术练成绝招,然后“一招鲜吃遍天”。
练招不练功,到头一场空。NBA著名训练师加农-贝克就是例子。
加农贝克的身高只有174CM,还是个缺乏爆发力的白人,篮球技术再好,身体条件也不足以在NBA立足。反倒是很多大个子运球技术糟糕透顶,会掩护后顺下和高位投篮就在NBA吃香的喝辣的。
杨简有顶级的身体素质,研究花里胡哨的技术是本末倒置。他只用几招就足够了,未来闲的没事了再多练点技术不迟。
一看超音速队输球,勇士队的“狂人”斯普雷维尔莫名其妙的来了底气。他接受采访表示有信心在下场比赛击败杨简,让超音速队再尝败绩。
斯普雷维尔会挑衅,杨简一点都不感到奇怪,看外号就知道这是个什么人了。
斯普雷维尔出身贫民窟,智商很低情商很低,从小就被父亲当做累赘抛弃,除了体育运动以外,任何事情都不擅长。
勇士其他球员同样很想打败超音速证明自己,有当年看不起佩顿,不愿教佩顿crossover的蒂姆-哈达威,曾经和乔治-卡尔闹过矛盾的克里斯-穆林等等。
其中最急于证明自己的是1995年的选秀状元,出身贫民窟,智商很低情商很低,从小就被父亲啊略略略略……的乔-史密斯。(这段我已经说累了)
NBA这个联盟到底能不能行啊?怎么尽是些这种玩意呢?
乔史密斯认为自己应该是最被关注的新秀,痛恨杨简抢了他的风头。实际上不只是杨简,“小飞鼠”斯塔达迈尔都能抢他的风头。
这货的胆子也很大,接受采访时挑衅了坎普,表示自己不怕坎普。在杨简的印象里,乔史密斯的实力比坎普差远了,整个职业生涯没入选过全明星,是个水货状元。
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球风偏软,潜力有限,只想成名。
比赛开始后,超音速在各个位置吊打勇士。
佩顿以前想花钱请哈达威教他crossover技术,后来发现最适合自己的技术才是最好的,根本不用什么交叉步突破。
哈达威的交叉步厉害,关键在于速度和灵活性,而不是假动作。佩顿练这个没什么威力,他的速度不够快。
1993-94赛季新赛季的训练营,哈达威在一次队内对抗中左膝碰撞而导致十字韧带撕裂,赛季报销。在这之后他的速度就下降了,本赛季数据只有场均14分7助攻。
没了快速的变向,哈达威那招“杀手crossover”和普通的crossover看起来也没什么区别。这个全靠媒体炒作,艾弗森速度快的时候突破叫“蝴蝶穿花步”,慢下来后也只是普通的crossover。
佩顿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收拾哈达威,很简单就是迎着他直接跳投,或者背身靠两下转身跳投。193CM对位183CM,佩顿用基础技术哈达威就防不好投篮和传球。
坎普打软蛋乔史密斯轻轻松松,多次上演暴扣。遇到挡拆,佩顿、杨简还可以换防乔史密斯,能抗得住他和干扰投篮。
杨简对上斯普雷维尔也有优势,投篮命中率更高,打法更稳健。
第三节临近结束时超音速领先24分,斯普雷维尔强行突破想要隔扣杨简证明自己,被杨简连人带球一起摁了下来。
斯普雷维尔怒发冲冠,出离愤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