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绯烟无言以对,盯着刘析归的脸看了好久,从前怎么没发现,这人的思想境界竟然如此之高?
反正她这个俗人,是做不到放着金山不去抱的!
身为一个曾经饿死过,投胎之后,又做了一辈子社畜,还没怎么好好享受生活,又重生回这个世界的人。
她对金钱看的很重。
没有钱傍身就觉得格外没有安全感,这也是为什么她一直变着法儿地想办法挣钱的原因。
眼神落在刘析归身上,已经穿上她给他买的衣服和鞋子了,又看向叠放衣物的床,那几件换下来的破旧衣服还留着没扔。
亏她之前还同情他,觉得他是个受气包、小可怜。
到头来该被可怜的是她吧!
他放着金山银山不要。
她却为了金钱绞尽脑汁,还要跟这个对女人不公平的世俗做抗争!
刘析归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种想法很没出息?”
毕竟男人都有野心,他却放着挣钱的机会不要。
沈绯烟立即摇头。
“怎么会呢?”
“你要是没出息,谁还有出息?光一个制冰的方子,就足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顶多是咸鱼了些。”
刘析归愣了愣。
“咸鱼不是吃的吗?我不是鱼。”抿了抿嘴,认真地说道,“也不是咸的。”
沈绯烟噗嗤直乐,很想伸手捏一捏他认真的脸。
一米九三的大高个,在她面前竟然有些可爱。
“你不是咸的难道是甜的?”
刘析归不说话了,就这么直直地看着眼前笑得花枝乱颤的女人的脸。
眸色幽深如墨。
沈绯烟的笑声逐渐收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是咸是甜亲自品尝一下就知道的意思。
一定是错觉!
他那么正经的人,怎么会有这么……这么登徒子的想法?
该不会是她自己思想龌龊,真的想尝一尝他是什么味道吧?
脸蹭的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