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才回过神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铜色的令纹开始转化成为银色的了。
咻咻。
一缕缕银光闪烁,将他衫衬得那么神圣。
甘晓琼欢叫了起来:“凌少晋级银卫了!”
在这么短时间内晋级到这一步,有几个可以比拟的?
凌霄的排名也将杀入前万名之列。
这个晋级速度简直太快了。
这种完成任务的方式,又有谁可以复制?
天下间,唯有凌霄一个人而已。
哪怕是绝代至尊在此也做不到。
他这个银卫看似来得容易,实际上却是最艰难的。
但是,成为银卫也只是在万名之内而已,也足见在广大的南荒之地,还有许多强者存在。
凌霄可以肯定,有的天骄已经达到了阳魂境,甚至是不灭境。
唯有这样的人,才能迅速完成任务。
何况,当初凌霄在取得荒神令的时候,比别人还慢上了几个月呢。
成了银卫之后,想要成为金卫可就不容易了。
都说银卫至金卫之间是一个最大的分水岭,这绝对是不会有错的。
凌霄看着最新发布的任务,便觉得非常艰难,凶险程度比之前做的任务难上数百倍不止。
“难怪都说每一届成为金级荒神卫都是屈指可数,这任务确实不好完成。”
现在出现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前往血金平原寻找一种名为“血金虫”的虫兽。
血金虫何等难见,就算找到它们,更是难以擒获,因为它们都是成群结队,就连阳魂境生灵遇上它们都只有逃的份。
但是血金虫绝对是世间顶级的名虫,除了它们战斗力强大之外,它们所在的地方一般都会有一种名为“血金神矿”,这种神矿价值非常高,是打造顶级神兵的重要矿物之一。
都说成为荒神卫,凶险与机缘关存的。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以后想要晋级金卫,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了,需要做完一个任务之后,才会出现新的任务,这样每一个任务都充满了挑战性,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了。”
凌霄自语了一声,掠下了论道台,他没打算离开这里。
他需要在这酒店里进一步消化论道收获。
还有那些聚元神果,也不能够浪费,可以进一步助他冲击到登虹境巅峰。
当凌霄从论道台走下之时,不少人都抹过了复杂之色,有贪婪,有杀气,有嫉妒等等。
有人则是开口想要购买凌霄手中的聚元神果。
凌霄都直接拒绝了。
他与他们不熟。
这时,有一名姿色靓丽的女子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她以命令的口吻道:“凌霄,我家公主殿下要聚元神果,赶紧献上来。”
甘晓琼马上传音给凌霄道:“她是苏仙兰公主的婢女昙红,实力很强大,至少半步阳魂境了。”
凌霄看了她一眼,然后自语道:“哪来的母犬,叫得令人心烦。”
昙红可不是普通人,哪怕只是一名铜卫,可她的实力一点都不亚于傲世方,甚至更强,她是苏仙兰的婢女,但年纪却比苏仙兰大三百多岁。
昙红身为神凤皇朝公主的婢女,谁不敬她三分。
偏偏在凌霄这碰了钉子。
昙红无比恶毒地说:“你这个狗东西,这是我们公主给你的最后机会,别以为有点本事,就可以敢与我们神凤皇朝对着干,我劝你赶紧将所有聚元神果都交出来,然后跪下来成为我们公主奴才,还有一条活路。”
凌霄眯着眼睛冷冷道:“你先给我跪下来,大声叫你是一条母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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