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地。
一支两千人组成的小队正在快速穿梭着。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说不上晴空万里,但是有风有云。
周天和芬妮同乘一匹马,享受着这安宁祥和的一天。
安宁祥和?好吧其实也不太安宁。
周天的身后,由两千骑兵组成的清除小队此刻浑身浴血。
从今早离开大军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清理掉了三处隐蔽的芦苇人营地。
相较于那些土生土长的芦苇人,周天却仿佛比他们更加了解这里一样。
不论那群人究竟藏的有多深,周天只需要看上一眼,就能够确认一个位置,然后带着两千骑兵瞬间冲过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到现在为止,时间还没到中午,这两千人无一伤亡,甚至还因为周天比较保守的攻击策略,人们感觉打的爽炸了!
两千骑兵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自北向南冲,另一部分从西向东,然后再反过来冲一波,基本上可以在两波冲锋之下,没有任何一个芦苇人小营地能够承受的住。
毕竟为了打游击,芦苇人分兵了很多。
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分散出来的小队伍,以两千到一万不等。
而周天的队伍到目前为止,已经杀了不下八千人。
这在以往的战场上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这种战绩简直就是奇迹。
零伤亡的情况下,干掉了四倍于自身的且是在人家主场的敌人!
这等战绩穿回大军之后,士气一定会大振!
队伍前方,芬妮正依靠在周天怀中,手里拿着一串葡萄,具体从哪儿弄来的周天不清楚,但是入口香甜,周天此刻非常享受。
芬妮显然也很陶醉于这种卿卿我我的状态当中。
风月王朝正常的男性实在是太少太少了,甚至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其他王朝的男性,这也就导致女性想要享受到正常男欢女爱实在是太慢了。
而那些男性,他们往往因为自己在这个国度的特殊,而自视甚高,基本上人人都是皇帝,夜夜笙歌,十分快活。
在亚当斯的描绘当中,周天大概了解了风月王朝女性的日常生活。
在这里,大多数女性要么参军,要么经商。
而不论是军人还是商人,都是注定了要为王朝的人口去考虑的。
而正常男人的数量太少,于是那些出身不凡的女人,要么从其他王朝拐来优秀男人,要么就只能委曲求全进入正常男人的后院,与一群姐妹争宠。
曾经的亚当斯,就是其中一员。
二十岁那年,她刚刚参军,但是却受不了军中的苦,于是就想着找个借口随便找个正常男人嫁了。
最终她也得偿所愿,嫁给了一个来自其他王朝的男人,对方是一位商人,来到风月一是为了经商,而是为了在这里享受享受。
亚当斯曾是那家伙最喜欢的女人,可是一直到后来,那男人的正妻从临国杀了过来,当街扇了亚当斯两耳光,“贱人”“骚蹄子”之类的词汇更是一句接着一句。
从那一天开始,亚当斯醒悟了。
她离开了男人,回到了军营当中,最终经过不懈努力之后,她走到了如今这个位置。
而“前夫”所处的王朝,同样被她所踏平。
可是哪怕到了今天,她也同样是一个内心渴望被人呵护的女人。
事实上,周天对这种女人是狠不下心来的,尤其是面对对方那不可多见的温柔,这给了他一种……很优越的感觉。
当然,这并不是对亚当斯优越,而是对其他人。
毕竟,亚当斯面对其他人的时候总是一丝不苟的,而面对他的时候确实温柔的如同小猫一样。
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这样的女人。
她们对一个男人的爱,是藏不住的,是铭刻在眼神当中的。
所以周天不想让她失望,尤其是在面对芦苇王朝这个世仇的时候。
他要站出来,以一个盖世英雄的姿态站出来,然后送给亚当斯一把剑,由她来,亲自了结这一场无数年的仇恨。
很快,清理小队来到了一处小山丘上,周天带着芬妮来到了高点,看着前方浓密的芦苇,微微眯了眯眼后,又挑了挑眉:“前面……似乎有些情况。”
“怎么了?”芬妮也严肃了起来,她知道,在大事面前,情情爱爱什么的还是要放在第二位的。
“芦苇王朝,是不是也有什么大将军之类的东西?”
“当然,”芬妮点点头:“芦苇王朝的具体结构和咱们风云很像,不过他们的整体实力不怎么样,大将军的水平也都参差不齐。”
“嗯,”周天眯了眯眼,继续通过弱点之眼看着前方,道:“那芦苇王朝里……有哪个大将军是个人实力比较强的?”
“个人实力比较强的话……应该就是野原小夫,据说他曾经一个人杀进敌军,摘了上百颗人头。”
周天点点头,挑了挑眉后,手下意识的就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清了清嗓子,道:“咳咳……各位注意!”
附近正在休息的人全都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