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黄天恩,今天要面对的是第二个邀请加入军团人物,我感觉他的能力是第一无二的。
在普林斯德北面边界墙“坠”之外,有片名为“北锡”的森林,我已经带上了粮食和水进入了森林里。
这个森林错综复杂,需要穿过一道窄桥,才能找到入口。
我要找的人,有着和异族一样的能力,让我很好奇,顺便也想探查一下几天前那群巨兽为什么会突然袭击普林斯德。
“王,我们真的不需要带几个人随行吗?”跟在我身后骑着马的传令官问。
“噌”的一声,我拔出了挂在马上的配剑。
指着前方说:“没有这个必要,我可是普林斯德里最强的人。”
这片森林越往深处走,雾气就越大,一直到肉眼难以看清前方的程度。
“王,好像有些不对劲,还是小心一点。”
话音刚落,我脚下的马不知道为何躁动起来,这可是匹好马,一般来说都会稳如泰山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不肯前进了。
“王,务必要小心一点,其实您不必亲自来这里,我让他来王城就可以。”
我拉了拉手里的缰绳说道:”有没有听说三顾茅庐的故事?“
”什么?什么是三顾茅庐?“
”就是想要找到人才,亲自来才有诚意。“
雾气中,有一点幽幽暗暗的亮光,我皱着眉盯着。
还未搞清楚是什么,就有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和来源于动物身上的压迫感。
脚下的马儿还在不断后退,这些亮光越来越多,我这才发现,亮光来自一双双贪婪的眼睛。
”是狼群!“
我扭头,发现后面也有两匹狼,将我们团团包围其中。
雾气有些消散,七八只狼朝我们围了过来。
传令官身下的马已经开始团团打转,不受控制。、
”不要紧张,你穿着铠甲呢!“
我看了他身上严严实实的铠甲,也能放心一些。
一只又高又黑的狼走了出来,它脸上有道小伤疤,龇着牙,机警的盯着我。
它比一般的狼大出许多,给人一种天生就是最好杀手的错觉。
我放下了手里的剑,转手取来长枪。
它带领着狼群环绕着走在我们四周。
我能清楚看到有几只狼已经滴下了口水。
心说这要是一齐朝我扑来,我肯定无暇传令官。
此时,我们双方陷入了胶着中,但我的目光始终盯着那只头狼。
它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缓慢的退回迷雾中,剩下的狼马上包围了过来。
其中两只已经快要开始撕咬了,我调转马头,手里的枪横扫出去,顺势一挑,将它们逼退。
这两只狼似乎不甘心,或许是在等候时机,它们来回跑动,却依旧围在我不远处。
迷雾中,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人的身影缓缓走来。
所有的狼都停止了行动,站在原地,仿佛在等候它们的主人。
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肩上扛着一把农夫叉子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个男人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一挥手,刚才那些凶神恶煞的狼纷纷跑的无影无踪。
我打量着他,他的身上有些脏兮兮的,脚上满是泥土,应该是走了挺远的路才来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