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九九四年的春节,今天是正月初六。按农村习俗是女儿回娘家省亲的日子。阿蛮吃过早饭,安排妻子玲儿带一双儿女去孩子舅奶家了。
眼看明天上班,今天他先到办公室转一圈,做好上班前的一些准备工作。刚坐下没多久,外边便进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汉子。肩阔腰圆,面容赤黑。一看便知道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
“请问,您是李律师吧?”汉子一开口,倒是一种温柔和缓的语气。
“是的,你请坐。”阿蛮用右手指了指自己桌子对面的那张椅子。
“我表哥季东明让我找你的。我叫林强,是林志的弟弟。”来人自我介绍道。
“哦,你好,林强,你说你是林志的亲弟弟?”阿蛮一脸疑惑的问。
“我知道了,李律师。你是怀疑我不是林志的亲弟弟。别人看见我也说我不像我的哥哥。因为我的哥哥他的个子比我要瘦小。但我确是林志的弟弟,这点李律师你不用怀疑。”林强态度坚定的说。
“哦,有什么事吗?”阿蛮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和林强握了握手问道。
“是这样的,李律师。我的父亲林子庆腊月二十七上坟,为我嫂子张巧巧烧纸,被护林员周旺旺打伤了。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现在公安机关拒不抓人。我想聘请你为我代理一下。”林强说道。
“季主任工作时间长,经验也比较丰富,又是你的亲戚。找季主任代理一下,不是很好吗?”阿蛮建议道。
“我找过我表哥了,他说我哥哥的这个案子就是你辩护的,我父亲这个案子也顺便叫你代理一下吧。”林强顺口说道。
“那好吧,你先把具体情况和我说一下。”阿蛮拿过纸和笔,准备做个首次谈话笔录。这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业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
接下来林强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