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塔莎能够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
因为在爱迪生改进电灯之前,早在1801年,一个叫做戴维的英国化学家就完成铂丝通电发光,而在9年之后,他又发明电烛,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完成照明。
当然,如果按照“电灯泡”的照明逻辑,这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电灯泡。
时间来到1854年,美国科学家戈培尔当时是用一根碳化竹丝,放在真空玻璃瓶中通电发光,当时戈培尔实验的灯泡,已经可以达到持续发光400个小时。
这算是历史上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灯泡,但是,戈培尔当时并没有申请专利。
1860年,英国人约瑟夫·斯旺也制成碳丝电灯,但他未能获得使碳丝保持长时间工作的良好真空环境。
当爱迪生在1880年制造出能持续亮1200个小时的碳化竹丝灯,而去申请专利时,美国专利局判爱迪生的碳丝白炽灯发明落于人后,专利无效。
而在英国,斯旺也控告爱迪生侵犯碳丝电灯的专利。
斯旺后来把专利卖给爱迪生,所以爱迪生的角色只是在拥有专利后,叫底下的人做改良而已。
所以,爱迪生在这些基础之上,借着商业手腕和官司诉讼陆续购买专利,成功制造能实际应用于商业的白炽灯。
尽管电灯已经发明,但因为耗电极大、寿命太短的原因没能普及,所以人们普遍使用的照明工具是蜡烛、煤油灯或煤气灯。
抛开这些不谈,虽然苏羽知道要怎么做电灯。
但需要的东西可不少,首先他得想办法改进真空泵,然后还要采购日本竹子。
因为在钨丝电灯之前,灯丝都是使用日本竹子烧制的竹炭。
爱迪生要实验1000多种材料才知道日本的竹炭,让美国人民能用上价廉物美,经久耐用的竹丝灯泡。
苏羽却直接从跳过这一千多种材料,完全可以说只要有器材,他就能直接上手开搞。
但现在手上没钱,而且他也没有器材,可没办法手搓电灯出来。
而且现在也没有机器能够搞出那么细的钨丝。
所以还得是用碳丝灯泡,至于专利什么的,到时候就学爱迪生那样直接购买。
反正先赚钱再说。
“不会,你们应该对你们的男人要有信心。”苏羽信心十足,“如果我不能改进这项产品,你们大可以把我扫地出门,但如果我真的能够研制出实用的电灯,那你们也能跟着受益。”
娜塔莎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好吧,我们暂且相信你,所以我们需要购买些什么东西?”
苏羽递上来一张纸,“这些就是我所要买的东西,首先是真空泵,然后是日本竹子,玻璃球……”
上面列举了一连串研制电灯所需要的原材料。
娜塔莎将纸条交给索菲亚。
“明天你让人出去购买这些东西。”
“好。”
次日,索菲亚就派人去购买苏羽所需要的这些东西。
而苏羽则继续带上洛伦娜到处晃悠。
主要是熟悉卡内基家族,至于巴里家族,他到现在都没去过。
那边歧视中国人的人不少。
没必要去平白惹人白眼。
刚溜达一圈回来,娜塔莎就来找他:“聪明的苏先生,我认为有件事需要告诉你。”
“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