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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日记里的秘密(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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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兴是在1994年7月8日写下一篇决定向“病魔”妥协,加入犯罪团伙的日记,而灭门案是同年7月20号发生,拆迁也是同年3月开始批下,而大规模械斗则发生在同年7月22号,也便是灭门案之后两天。

从时间推算,张振兴加入苗服女犯罪团伙第12天,灭门案便发生,这会不会是自张振兴加入该团伙的第一次大型犯罪活动?

而刘思梅的死成为导火*索,激化树母寨民与拆迁队的矛盾,从而发生大规模械斗,而这背后的目的会不会是苗服女团伙精心策划,其目的就是为了拆迁……或者应该说为了让树母村的人快点搬离?

刘思梅在同年7月18号写下日记后便被害,且尸体不在别墅,而是在欧鲁雪山苗服女练蛊的窝点,这是不是说明她遭遇过绑架?

于是汪凡看的第一篇日记则是7月18号最后一篇,望能从中找出重要信息,可日记内容没头没尾,看得他似乎抓到了点重要的线索,但同时又什么都没抓到,7月18号刘思梅的最后一篇日记只这样写道。

1994年7月18日,星期一,阴

此时此刻本小姐的心情就如这鬼天气一样,乌云密布没有一丝阳光,今天他们又来了,还在一楼和爸爸大吵了一架,我很希望自己有十八般武艺,可以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但很可惜,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我猜他们肯定又是因为宝贝而来,到底宝贝在哪?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迫不及待要找到它,……

写到这里笔记就断了,好像是有什么急事打断了刘思梅。

笔记中提到的宝贝是什么?或许这就是拆迁背后真正的目的?

于是汪凡将日记时间重点锁定在1994年,那年刘思梅共计写了二十来编日记,内容繁杂,什么都有,而其中有一篇看得他啼笑皆非,同时也嗅到了似有似无的线索。

1994年3月10日,星期四,晴

今天遇见一件很有趣同时又很生气的事,爸爸出差到南方城市九龙岛,我没去过南方城市,便强烈要求跟了过来,我对九龙岛这座海滨城市的认识是在历史课上,在《南京条约》里这个城市被清政府割出去,成了万国租界。

当时我气得把课本上的一张外国人的合照给割下来撕了,结果照片后面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因为这事导致我那次历史考试不及格,现在想起来还很生气呢。

我们住的地方就是当时租界的风鼓屿岛,爸爸来找一位大老板协商什么重要的事,他不让我听,便把我支到别墅外。

爸爸见的这个大老板好像是做古董生意的,我知道爸爸这次来应该与寨里拆迁有关,但爸爸总以我是女儿家为由,不让我问他生意上的事。

大老板住的别墅正是当年万国租界的洋房,洋房有很浓厚的古建筑气息,爬满了爬山虎,阳光明媚,绿阴葱葱,我很喜欢这样的环境。

本来今天应该是很开心的一天,可还是碰见三个臭流氓怀了心情,他们二十出头,一看就知道是被古惑仔毒害的社会青年,抢劫我不说,还想劫本小姐的色。

不过关键时刻,突然从一颗大树上飞出几颗石子,将三个臭流氓打得狼狈不堪,有两个头上还被打出血来,他们三个应该是第一次作案,见形式不对,灰溜溜就跑了。

而我正好奇是谁救了我,正当这时从树上爬下一个瘦瘦的小男孩,八九岁模样,看着干干净净,很是阳光,不过一开口就颇为痞气。

我这边还没开口道谢,他倒先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要问我姓甚名谁,我只是做一名男子汉应该做的事!”

我觉得这小屁孩说话挺有意思,浓浓的武侠味,便面含笑意多看了他两眼,更存心逗他说道“小女子感激不尽,不知大侠……哦!不!是少侠尊姓大名?”

“想以身相许么?不必了!我还小实在不宜谈婚论嫁,告辞!”

这讨厌的小屁孩说罢便脚步灵敏地跑得没影没踪了。

敢情本小姐被一个毛孩调戏了,呸!还以身相许,本小姐未来的另一半一定是一位盖世英雄,他将会脚踏七彩祥云,在我每次遇见困难时便出现,而不是一个小毛孩。

被抢一事我并没告诉爸爸,因为爸爸从大老板的别墅出来后一脸阴沉,我不想再让她为我的事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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