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只要她不收那个手链,一切……一切都还是有转机的。
思虑完这些后,荼夭夭一脸笑意地问起江暮烟来:“不知道……姑娘该怎么称呼……”
“很简单,叫我暮烟就好了。”虽说江暮烟已经很收敛了,但是不经意间江暮烟就暴露了自己的那丝豪气。
唉,闻此,荼夭夭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你看这女主,明明长着一张闺阁小姐、宫门公主的脸,但是谁能想到……这货正儿八经干的竟是走街串巷喊打喊杀的侠女工作,还真的……真的让她搞不清楚作者大大的神奇脑回路。
“正好,我这里刚打了一只野兔,要不……就一起吃吧。”说罢,江暮烟便从腰间的黑袋子里提出来了一只挺尸的灰兔。
呃……果真和那些说“兔兔好可爱,怎么能吃兔兔”的女主不一样,除了刚,就是刚。
再次被江女侠的神奇风范洗脑的荼夭夭,微微一笑,道:“好。”
“那个……”刚想把兔子递过去的江暮烟,瞬间好似想起了什么,于是她很是不好意思地把兔子收回来道,“算了,还是我来吧。”
主要是她突然想到,这鲜血淋漓的,交给人家一个小姑娘收拾,好像确实……不太适合。
“呃……好吧。”荼夭夭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答应下来。
主要是,她好像确实不太敢剥兔子皮,放血什么的,这些能交给专业人士,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吧。
在此,她是真的不想逞强。
唉,没办法,谁让她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的人呢?
见荼夭夭应了以后,江暮烟也不再胡乱客气耽误事儿。她抬手摘掉了自己的斗笠,然后她就拿着兔子,到一个还算是安静的地方,收拾兔子去了。
见此,荼夭夭自然也是赶紧回厨房做饭去了。
再不去,她熬的粥恐怕是要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