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个时候,阿庇斯才想起来这个声音来自哪里。那的确是遥远的年代,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那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奴隶。而克莱恩便是那时自己的第一个朋友,挚友。在竞技场上浴血同袍的角斗士不会比军团里战友的感情来得淡。而且,克莱恩还在竞技场上救过自己的命!
“住手。”
锋利的匕首在晨雾中闪烁着凄厉的寒光。阿庇斯及时大喊,阻止了那名地痞黑手对地上硬汉的残杀。
……
“来了一个好事者,兄弟们。”
阿庇斯大声的嘶吼立即引起了巷子里几名地痞流氓的注意,他们纷纷抬头望着从拐角处走来的黑暗人影。
阿庇斯和塞克拉斯从暗影中走来,两个人都披着高高的黑色斗篷,一样,痞子们没法看清他们的面容。而塞克拉斯直接扔掉拐杖,活动起了筋骨,似乎打算活动活动一番,长期在军营里打仗的人,离开军营太久,身上总觉得浑身的不自在。而这时候,刚好是解决手痒的好机会,只要阿庇斯同意的话……
然而,阿庇斯并不想用拳头解决问题。
“对面两个,这里没有你们的事,识趣的快点给老子滚,否则,你的内脏就要被扔在这里,喂这里的老鼠和虫群。”
领头的地痞大声叫嚣了起来,他挥舞着拳头,同时一手捏着雪亮的匕首,显然,杀人这种事他干过不少。气势上还是透露着一股浓浓的帮派味道。就像后世常说的黑社会的,这时候的罗马没有这个名称,只是用某某帮派自称。阿庇斯知道这群人的勾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里是五百第纳尔,拿着他们,回去抱你们的女人睡觉。你们殴打的这个人,已经死了。”
阿庇斯简单的回答着,同时,伸手向塞克拉斯要一袋的钱币。
尽管很不愿意,但是塞克拉斯还是将手伸进衣服,拿出那袋沉甸甸的纯色第纳尔。
“五百第纳尔,就想把我们打发?你是什么人?当我们是痞子?”
领头的地痞再次大声叫嚣了起来,只是,手中的匕首已经收了起来。显然,对于钱还是人,这些地痞选择了后者。
阿庇斯注意到这个动作,继续用洪亮的声音大喊到——“一千第纳尔。”
“阿庇斯,你疯了吗?为一个负债者,付出一千第纳尔的代价?你在这里等着,我上去揍他们,这笔钱可以省下来。让我去莱娜里奥妓*院舒服一番。”
阿庇斯的大手笔让塞克拉斯郁闷不已,这个军团老兵忍着无法泄*欲和对银币的不舍,抗议着阿庇斯的文明行为。
“拿来。”
然而,阿庇斯并不理会塞克拉斯的不满,一手夺过钱袋,扔到了面前这群地痞的面前。
“现在,他是你的了。”
为首的痞子得意的冲阿庇斯大喊了一句,便捡起钱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只留下不远处深巷里躺在地上浑身是伤的硬汉。他几乎是从死亡边缘捡回一条性命。(未完待续。)
(穿越在古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