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道羊肉馆,宋可欣学会了什么叫甩开腮帮子吃饭。
这家老店姜夏只是第二次来,第一次是崔广平带他过来的,只来一次就觉得很对自己胃口。
“你看,这样,蘸点小料,一口下去,满嘴肉香!”姜夏示范道。
宋可欣拣了一块小一点的,也学着他的样子一口咬下去,大口吃肉的感觉确实让人很满足。
“我跟你说,要是我妈看到我这样吃东西……一定会惊掉下巴,不过这肉确实挺香!”宋可欣边吃边说。
作为一个标准的白富美,大家闺秀,宋可欣从小吃饭都很安静,也很慢。
“大口吃就更香了,来,喝口大麦茶,别噎着。”
肉虽然很香,但是这个环境和宋可欣的仙女形象非常不搭,有顾客陆陆续续进来,几乎都是中年大叔,眼见着自己无比熟悉的饭馆来了这么两位异类,无不侧目,渐渐的人越聚越多,宋可欣被那些目光盯的开始有些不自在起来。
“夏,我们走吧,我……”
“哈哈,走啥啊,我还想多让他们羡慕羡慕我呢!”
宋可欣放下杯子,盯着姜夏道:“那你老实说,你有没有对那个阿紫动心?”
“当然没有了,我心里装的只有你……”
这话其实一点都不违心,对于阿紫,姜夏最多动了动眼,那是一个男人的本能,不过对于宋可欣,他才是真的动心的。
“油嘴滑舌……”宋可欣斜眼看着他,似乎在试探他是否心虚。
姜夏和他目光相接,“怎么?不信任我?那我跟你发个毒誓,以后要是我对除了你外的女人动心,就让我……就让我被乱枪打死……”
“哎呀哎呀,好了,谁让你发毒誓了!”
姜夏傻傻一笑,“那我们接下来去干嘛?”
“饭吃完了,就回家呗。”
“回你家还是回我住的地方?”
“各回各家!”
“不行不行,这还早着呢,我……我不想这么早就跟你分开……”
在宋可欣看来,姜夏此时的模样竟然像一个幽怨的小媳妇,她心中一暖,道:“那去我的办公室?反正……不能回你住的酒店。”
她一直都是一个很传统的女孩,传统到除了家和办公室几乎想不到还有其他别的地方可去,就是普通的量贩式ktv也就去过几次,酒吧夜总会几乎和她是绝缘的,而刻意去说不会姜夏住的酒店,大概是一种本能的防备。
姜夏愣了一会儿,忽然问道:“魔都最高的地方在哪里?”
“最高的地方?东方明珠啊!”
“我们去那上头玩吧!”
“好,走吧!”
餐馆里的人越来越多,宋可欣想早点“逃离”。
东方明珠是一个电视发射塔,也是迄今为止魔都最高的建筑,除了飞机之外,这里看的最高。
停好车走向一楼大厅,今天不是周末,所以游览的人并不多,有售卖爆米花冰淇淋之类的小车子,宋可欣看到这些,不禁摸了摸肚子道:“你知道吗?我好像一辈子都没有一次吃这么多过。”
“那是因为你早没有跟我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