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说句妄自菲薄的话,要是宁萌没有重活一世,见识过后世的时尚潮流。
仅凭她生活在偏僻农村的十多年有限见识,服饰搭配的眼光,绝对没有现今的胡雪兰来得好。
宁萌之所以懂这些潮流的搭配,是因为她重活了一世。
胡雪兰她一个农村妇女,又为什么会懂这些东西?
要知道,胡雪兰出生于百废待兴,闹饥荒的五十年代,成长于社会动荡不定的六七十年代。
那个时代的人们,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研究穿着打扮的闲情逸致?
大约,也只有那些吃喝不愁的富贵人家,才会有财力物力供养出一个懂得吃穿打扮的大家闺秀。
难道说,大佬他妈曾经是个富家小姐?
这个念头浮上心头时,宁萌不过犹疑了几秒钟,偏觉得这个可能是真的。
美商天赋高的人并非没有,但不适用于生活在闭塞农村的胡雪兰。
一个真正没有见识的农村妇女,大多数跟宁萌的亲妈张蓉芬一样,不讲究穿着,不懂款式,也不懂色彩搭配,更别说一摸便知衣服是什么材质。
摸衣服就知材质这种能耐,宁萌是上辈子经受了数十年洗涤衣服的苦,才摸索出来的。
这一点,还能说是孰能生巧。
可是色彩搭配与衣服款式的搭配这种审美眼光,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培养出来的。
胡雪兰初来乍到,第一次帮宁萌出摊时,都不需要宁萌教她怎么搭配衣服挂起来。
她就能自发自动地将宁萌收拾出来的现货,按自己的想法,一套一套地搭配好。
有这本事的女人,说是一个毫无见识的农村妇女,谁信?
宁萌之所以没有怀疑胡雪兰跟她一样是重生的,那是因为她暗中观察过胡雪兰一段日子。
也曾旁敲侧击说了一些后世发生的事,胡雪兰一脸茫然的表情不似作伪。
要是胡雪兰的演技真的好到能骗过重活了一世的宁萌,那只能说明奥斯卡该欠胡雪兰一座小金人。
宁萌还是相信那句话——
当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剩下最后一个的时候,即使荒谬也是真相。
大约由于心里存了这么一个猜测,宁萌平日都不太留心的细节,也在这个时候突显出来。
就好比昨天晚上,历经大半个月,店铺终于装修完毕,宁萌寻思着过两天就要开店了。
她也差不多得回校参加期末考试,一来二去,接下来她肯定会忙得不可开交。
空不出时间犒劳一下辛苦了大半个月的伙伴们。
倒不如提前和大家庆祝一番。
宁萌对自己人向来大方,既然决定要犒劳跟在自己身边的伙伴,自然不会随便应付了事。
陈绪兵等人知道宁萌的惯例,他们也不见外,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镇上的国营饭店吃饭。
镇上上档次的饭店不多,国营饭店差不多成了宁萌宴请宾客、聚餐的固定场所了。
到国营饭店吃饭的次数一多,饭店的服务员接待宁萌这个老熟客时,总归比旁的客人多了些热忱。
远远看见她带着一行人过来,相熟的服务员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带他们去楼上的大包间。
点菜时,服务员可能是看他们人多,问宁萌除了白切鸡、烧鹅、烤乳鸽这些招牌菜式,要不要尝尝别的新鲜食材。
“别的食材?不好意思,我们不吃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