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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人心若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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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轩辕公子,谢谢轩辕老爷……”

不光杨田氏,人肉车轮的眼睛中也闪出了晶亮,一起爬跪到地上,面上的喜色,虽是暗夜之中,火把的微光之下,依然清晰可见。

“那是自然,妾身夫妻也不是不明事理,自甘下贱的,若是能活命,哪里还会不顾廉耻……”

细细的说了兽道所在以后,杨田氏信誓旦旦,一脸的郑重,向轩辕承烈做着保证。

一旁,喜悦过后,人肉车轮面带窘色,期期艾艾的望向了轩辕承烈,

“小相公,你是心地良善之人,既然存了饶过不才夫妻性命的心思,可否发发慈悲,赏我二人一口吃食,让我二人有些延捱性命的本钱,也不需多,两条狼腿便可……”

“若是不便,一条……也行……”

“那半头狼就都给你们吧……”

思想过后,轩辕承烈做了决定。

一干猎获中,狐狸、野鹿獾子、貉子都是值钱的宝贝,也就是野狼,带回来,也就是给小馋虫玩耍磨牙之用,原本就有丢弃了狼腿的念头,此际,被杨田氏一番言语触动心底的那片柔软,再看看人肉车轮的可怜相貌,因为被骗而生出的一腔恨怨终于消散干净了。

“且记着,狼肉腥臊,很难入口,又是老狼,肉丝粗大,最好是用水泡个三两日,每日里勤着换水,直至揉搓狼身后再无血水渗出,那时才能烹煮……”

“可是妾身夫妻并无盛水的器具……”

“兽道那里是一处温泉,泡在那里便是,只是去往金豹洼的路上要小心些,铜锁关屯住军马的军纪很不严整,要是被他们撞见,只怕这狼肉不保,你们二人也会有麻烦……”

细细的叮嘱过后,转身离开的一瞬,轩辕承烈陡然醒转,杨田氏说过的,他们夫妻已经五日没有进食,虽有了野狼,但是一番处理总要三日的时间,这三日之内,两人可没有什么可吃。

前后八日,这是要饿死人的处置,自己饶不饶他们的性命,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罢了,好事做到底吧。

轩辕承烈将滑车中烤熟的两只野鸡拣选着大的那只取了出来,又取出两只未曾处理的,一并递送到跪坐在地上,一脸求肯的人肉车轮手里。

“野狼肉食用需得些时日,这几只雉鸡你们拿了去,权做这几日的吃食,节省些,想来可以度过……”

“这瓦罐也一并给你们吧,煮食时候多添些汤水,也能混个水饱,骗骗肚子……”

“算了,你们跟我走吧,今夜里住在我家,歇息一晚,明日早间,再去金豹洼吧……”

“我家中还有一副猎弓,你们拿去,猎捕时也有个趁手的家什……”

一场纠缠中,时间飞逝,待轩辕承烈将火把绑缚到车把上,再次拖起滑车的时候,抬头望去,才发现,不经意间,月亮已经挂到了东南。

高出枝头约有一尺,时间该是酉时之初的时间。

判断过后,轩辕承烈有些怨恼帮着推着滑车的杨田氏夫妻,若不是他们起了贪念,与自己生了争执,早就进城了,说不定,此刻,已经坐到了锅灶前面,看着茗娘在翻炒着野鸡,听着她的唠叨了。

“小相公,这个时候,城门已经关了,咱们即便赶去,那又如何进城……”

身后,人肉车轮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想来是塞满了那只烤熟的野鸡。

“无妨的,我家护卫是绿安守备营右锋的拳脚教头,城中的军卒大多认得我的,即便不是他们在把守城门,我也能叫开,绿安知县家的公子是我的同窗……”

自觉救了两条性命,心底轻松,连地上的影子也活泼起来,许久未曾与人言谈的轩辕承烈言语不禁多了起来。

语调中,有着与有荣焉的洋洋自得。

那个李明德,不仅是同窗,我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轩辕承烈心中在自说自话,嘴角,因为得意,也撇了起来。

不过这些得意,他却埋在了心底,不想杨田氏夫妻知道。

“小馋虫,野狼我送人了,你可不要怨我,日后,没有了前几日那样的吃食,你可莫要嫌弃,偷偷跑了,那样我会伤心的……”

“不过,你放心好了,不会日日让你跟着我吃糠咽菜,这两日你先拿那狐狸磨练牙口,过了这两日,我与你一起,咱们顿顿都吃肉……”

虽是两人,但是身后的咀嚼声响成一片,听那声音,就是野鸡的骨头,也被杨田氏夫妻嚼碎吞咽了,显然是饿极了。

不愿打搅了两人的狼吞虎咽,无聊中,轩辕承烈只好跟小馋虫絮叨起了闲话。

轩辕承烈的怀中之外,小馋虫又寻到了好去处。

坐立在轩辕承烈的肩头,两只前爪抱紧了脑袋,行路的抬高迈低让它如坐了秋千一般舒爽,即便平稳的时候,小屁股还故意在颤颤抖抖,在寻着颠簸的快乐。

听了这番言语,小家伙呜喵一声,小小爪子在轩辕承烈的脑后轻轻的拍了一下。

虽然大半是无意间的举动,但是,阴差阳错的一下,像是在散发被委屈了的怨气,又像做着自家不会不明事理的保证,更是在责怪轩辕承烈小看了自己。

倒是让轩辕承烈生出了小家伙能听懂自家言语的惊奇。

只顾行路玩闹的轩辕承烈没有见到,在他的背后,一直低垂脑袋扮着恭顺模样的杨田氏,闻听了他与知县公子同窗的消息以后,脸上忽然变了颜色。

眼睛中,泛出了一串凶光,逼向人肉车轮,可是她的嘴里,却带着笑音寻找着话题。

“轩辕公子,这许多的猎获,你打算如何处置啊……”

公子……

因为这个称呼,无声的,轩辕承烈裂开了嘴巴。

想来是杨田氏不敢称呼自己弟弟,也嫌弃相公太过普通,便找了这么一个称谓,在讨好着自己。

不过着落到自家开国勇威县子世子的勋贵身份上,这个称谓倒也合适。

“卖啊,难不成还要自己享用了,我可没那份福气……”

“你可知道价钱……”

虽然被自家婆娘的眼神逼迫着,人肉车轮依然晃着脑袋,明显还沉浸在被小馋虫撕咬的恐惧中。

“不知道……”

“与你讲,若是剥皮的功夫不好,还是不要轻易处置了,一个不妥当,小小的一处折损,就要损失好大一笔银钱……”

“我适才瞧了,那只银狐身上没有一点伤口,皮毛也没有磨损,即便是不剥皮,至少也是五百两银子的价钱,低了,就是那皮毛商在压你的价钱……”

“不过那头银狐你是怎么捕猎到的,身上一点伤损都没有,只是眼睛缺了一只,看样子,该是用弓弩射的,若是那样,你这射艺,堪比前汉的飞将军了,日后,若是能入到军中,凭着这手弓弩功夫,只怕封侯都不是难事……”

“那么多啊……”

轩辕承烈有些吃惊了,直接略过了杨田氏的奉承,对自己猎获的价值表示出了兴致。

心头火烫,恨不得立时就寻人将那银狐卖了出去。

原本,他对银狐的估价有一二百两,即便是那样的价格,对他来说,已经是天上星星一般的难得,没想到,在杨田氏口中,这银狐的价格居然翻出一倍还不止。

五百两银子,那是多大的一堆银钱,有了那偌大的一笔,岂不是可以在城外买上一二十亩田地,再置办一套新宅院,不仅免了被西邻谢三麻子垒高院墙后的憋屈,还能让风叔和茗娘如轩辕家那些当家的主子一般,做了放地收租的地主。

两三年后,按照与李明德商议好的谋算,在县衙中改了茗娘和自己的户籍,离开绿安之际,房子一卖,说不定,还会小小的赚上一笔。

即便自己摆脱宿命的愿望不能实现,风叔和茗娘也能老有所依。

“五百两很多么,若是拿到乌林府那样的皇城所在,三五千两的银子都是有价无市,你不知道,你捕猎的这只银狐,皮毛光顺,颜色鲜亮,更难得的是,浑身上下还没有一处杂毛,乃是绝佳的上品……”

杨田氏嘴里的笑音不减,言语依旧,满是教诲时的谆谆相授,但是斜向人肉车轮的眼神,却是狠毒凌厉,欲要吃了他一般。

“那两只赤狐也都是好货,不能低于一百两银子……”

“至于鹿角,也不要一次卖了出去,切割了,一两一两的卖,那也是好东西……”

“我不知道这边的药材价格,没法说的准确,但是,我估摸着,一两鹿茸卖个三五十两应该没问题,毕竟,医馆里都是按钱销售的,一钱也要几两十几两的银子,而且,你猎捕的还是成年野鹿,身形壮硕,鹿角也是完整,没有被采摘过,这样的鹿角,该是值得了大价钱的……”

“鹿角一下子发卖了,价钱会打了折扣……”

“姐……”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杨田氏说的精细,也是直言不讳,轩辕承烈被她所说的价格惊住了,他委实没有想到,自家的这些猎获竟然值这么多银子,激动之余,一声姐姐险些脱口而出。

“若不然,你在绿安停留几日,帮我卖了这些猎获,我也不会让你白白操持,卖过以后,我给你一成的佣金,顺便,你也可以在绿安城中采购一些器具,金豹洼那边偏僻,除了野兽,什么都缺……”

“一成哪行,要给,你就给十成吧……”

被杨田氏的眼神催逼着,人肉车轮慢慢脱去了畏惧颜色,满满的一口野鸡吞咽之后,豪壮的一抹嘴巴,狰狞起了面孔,抽出掖在腰间的半截战刀,阴恻恻的说着,冲上前来。

感受到浓重杀气,小馋虫首先低吼起来。

闻听了小馋虫的叫声,轩辕承烈想也不想,撇了车把,顺手抽出了插在滑车中的猎叉,身子急急前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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