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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它(1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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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差不多处理完了,明后天我们就动身回家,李副局给的假也到没几天了,再不回去该挨骂了。”

祝玉寒说着,又想起什么,掏出手机道:“我给荣荣打个电话,让他把尸体先送回去,不然放基地多膈应人啊。”

刚说完这句话,傅怀禹掉头就走。

“去哪儿啊你。”祝玉寒拖住他。

“找你的荣荣去,管我做什么。”傅怀禹甩开他。

祝玉寒一听就笑了,感情这头蒜是吃醋了。

他一路小跑追过去,摘下无名指上的戒指,佯怒道:“动不动就耍小性子,没法处了,戒指还你,我去找荣荣。”

结果一听这句话傅怀禹就草鸡的绷不住了,他赶紧追过去,大力将他揽在怀中,怒喝道:

“你怎么回事,我开个玩笑还不行了。”

“你说你就天天diss人家储荣,人家到底哪里得罪你了,多么刚正不阿一小伙,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像个变态狂,先不说人家是个直男,我要真喜欢他,咱俩分手那两年我就贴上去了。”

祝玉寒双手叉腰,那架势就跟老妈训儿子一样。

“错了我错了,虽然我不知道我错哪了,但是我错了。”傅怀禹微微俯身,瞧着这总也不明白他心意的傻子,也是没了办法。

祝玉寒强忍笑意,还得给自己端着,他伸出手,冷冷道:“给哥戴上。”

当钻戒套在无名指上的那一刻,傅怀禹忽然明白了为何情人总喜欢以戒指作为定情信物。

因为,十指连心——

————————————

二零一三年的初秋,北方城市已褪去了炎炎外皮,秋风送爽,偌大的操场上,穿着迷彩服的新生整齐划一,迎着日头,躲藏着教官巡视的目光。

“报告教官!我有点不舒服,头晕,想吐。”一个长发女生举起手。

教官看了一眼这女孩,见她脸色实在不好看,便摆摆手让她先回寝室休息。

女生同隔壁队列的另一女生使个眼色,接着便也看到那女生以同样的理由获得了回寝休息的资格。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操场,刚走进教学楼,便颇没形象地大笑起来。

“你这修容也太厉害了吧,连教官都能骗过。”长发女生玩着另一女生的胳膊,从超市买了瓶水。

路过教学楼的时候,看到其他学院的新生都在此军训。

据闻是理科院的,百分之八十都是男孩,放眼望去,清一色的歪瓜裂枣。

长发女生撇撇嘴,同另一女生对这些理科男评头论足起来。

队列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纤瘦男生突兀突显出来,日头晒红了他的脸颊,即使旁边的男生都在趁教官不注意时悄悄甩甩胳膊扭扭腿,但他依然木讷挺直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长发女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是薛斐和卢仕朝的初遇。

或许是巧合,也或许是缘分使然,人群中无意多看了一眼的男孩,竟然再次遇到。

而且再次相遇的方式还如此梦幻。

学校周围人贩猖狂,连想点伎俩骗走都懒的,瞅准了直接就往车上拖。

而耀眼美丽的薛斐,便成了人贩眼中“能卖个高价的上乘商品”。

当薛斐被人贩强行拉走的时候选择了大声呼救,而人贩一句“这是我女儿,老子的家事你们少管”喝退了不少想来帮忙的路人。

而这个时候,一个纤瘦的男孩从人群中冲出来,身形羸弱,看着这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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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缚鸡之力的男孩,薛斐并没有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卢仕朝是学电子物理专业的,他这次出学校是要去科技馆送自己的参赛作品——安全系数极高的防狼电极。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打开电极对准人贩的脑门猛击过去,造成人贩暂时眩晕,而薛斐也被顺利救了下来。

那人贩清醒过来又要去拉薛斐,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着:“不想死就滚远一点,老子家事轮得着你来管?”

卢仕朝一把扣住那人贩的手,举起手中的电极,电极通电发出刺耳的“啪啪”声。

那人贩瞬间怂了,眼见凑过来的路人越来越多,寡不敌众,只好灰溜溜上了车同伙伴一起逃跑了。

薛斐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是那种传说中追她的人能从学校前门一直排到后门的类型,而就在自己危险关头,那些曾经说着会以性命保护他的男人没有一个敢上前。

趁众人安凑过去稳薛斐之际,卢仕朝收起电极默默离开了人群。

回到学校后,薛斐在各大软件上疯狂发布寻人启事,那些对她献不完殷勤的男生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帮自己的女神寻找救命恩人。

卢仕朝被里外扒了个透,甚至连永安老家的家庭住址都被扒的一清二楚。

很多时候,所谓依赖心理并非指对方为你付出多少,更多的是,你为别人付出了多少,把为别人的付出当成是一种依赖,这就已经奠定了薛斐日后悲惨的结局。

她在追求卢仕朝的过程中无所不尽其用,每天买好早餐在男寝楼下等卢仕朝出门上课,风雨无阻;

参加学校的泥塑社团,做了一个粗糙又扭曲的卢仕朝半身像,还自觉骄傲的请人搬到了卢仕朝的寝室;

卢仕朝参加“最强物理家”的活动时,薛斐在全校拉起横幅为他加油助威;

甚至是卢仕朝参加学生会主席的选拔,也是她,请了学校的啦啦队,旁若无人的在办公楼大厅里高喊助威。

而卢仕朝,确实不喜欢薛斐,或许是自卑心作怪,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薛斐,从来也不敢肖想。

他木讷又认死理,一旦认定了便不可能再改变。

之所以和薛斐成为恋人,也只不过是受不了其他男生的酸言涩语,什么“女神看得上你是你家祖坟埋得好,你该学会感恩戴德”。

出于压力,他才选择和薛斐在一起。

穿着旧旧衬衫的他和薛斐一道走在路上时总是满屏违和感,总被人指指点点,薛斐当然也知道,所以给卢仕朝买了很多名牌衣服,希望他把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不用怕再被人戳脊梁骨。

但薛斐买给卢仕朝的东西,他大多选择让它们躺在暗无天日的衣柜里,只有一双运动鞋,是自己很久前就相中了的。

他视若珍宝,穿了四年,哪怕早已过时,早已磨的看不出颜色,但他还是会将鞋子细心刷洗干净,一直穿在脚上。

要问这四年他为薛斐做过什么。

什么也没有。

薛斐就这样默默付出了四年,毫无怨言,甚至已经当成了一种习惯。

家人要送薛斐去国外深造,被薛斐一口回绝;家人给薛斐介绍很多高官贵公子,薛斐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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