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路上牧天做了各种设想,但当敲开888包房的门的时候,他还是不由一阵心悸,那一刻,他相信自己脸上的肌肉一定是僵硬的。
依晨不在!
“对不起。”
牧天躬身喏道,转身就要离去。
“站住!回来!”
声音低沉却极具穿透力,充满霸气,犹如警校教官喊出的口令。
牧天心头漫过一阵迷蒙,机械地转身,下意识地并拢了双腿,笔直地站在门口。
门被人从身后关上。
牧天把帽子摘掉托在手上,躬身道,“叔叔好。”
对面正中坐着的这位中年男人,穿着考究的西装,好看的蓝色,他从来也没有见过这种蓝色的布料,上面还有似金若银的细小的格子。
雪茄夹在指间,但并没有点燃。
窗外的强光投射在他的身上,逆光下,看不清他的脸色。
这应该是依晨的父亲,自己将来的老丈人。
牧天抬起眼睛。
“我跟你很熟吗?!”
“嗯,不,不熟。”牧天脸上的肌肉又抽搐了一下说道,“第一次见。”
牧天曾经听说过老丈人和女婿是天敌,因为他们在争夺同一个女人,就如同婆婆跟儿媳争夺同一个男人一样。
如何化敌为友,牧天从来没有想过。
眼前这种状况,牧天更没有想过。与潘依晨相识相恋4年,他对女友的家庭一概不知,每当提及,依晨总是讳莫如深。
他俩的朋友圈也仅限于两人相互表达,同时相约了“三不”的原则:不晒、不秀、不炫。
所以,他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叫潘建林的中年人——依晨的父亲。读书期间,依晨总是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返校。就连毕业后追随自己来深都工作,也没有跟潘建林见上一面。虽然牧天曾经提议过“见见”。
但依晨还是拒绝了。
潘建林把雪茄叼在嘴里,两手按在桌上,手指连续地轻敲着桌面。
牧天拉开面前的椅子坐下,把帽子端正地放在桌上。
潘建林肩头一震,抬眼盯着牧天的眼睛。
牧天看到的是一副生意人的眼睛,一层阴翳后透着精光。
“依晨在哪儿?”
牧天正视着潘建林沉声问道。
“啪!”
潘建林拍了下桌子,“依晨也是你叫的?!”拔出雪茄指点着牧天,乜斜地道,“我跟你不熟。”
“叔叔。”
“住嘴,这里没有叔叔!”
牧天心里笑了一下,抬眼望着霍然站起来盯着自己的潘建林。
这人一点也不油腻,抹去脸上那一份狰狞,还能看到一丝英气。
“我问你,你跟我女儿到什么程度了?”潘建林单手支在桌面上,依旧用雪茄指点着牧天。
“程度?我们要结婚了。”
“啪!”
雪茄砸在桌面上,蹦跳了几下。
“结婚?你发昏吧?!”
“我爱她。”
“爱?就你?!你今天穿着制服过来,是想证明自己有资格爱我女儿吗?一个菜鸟警察你凭什么?十年前还有的玩,现在你还有什么啊?整个经侦还有点意思,干缉毒警?脑袋让驴踢了?结婚?除非我死了!”
“你可以侮辱我,但你不能侮辱我的职业。”
“职业?你特么就是寡妇制造机!”
“你说什么?”牧天“嚯”地站起来,两手拄着桌面,盯着潘建林,声音里透着狠劲。
“我说什么?想娶我女儿,除非我死了!”
牧天望着潘建林狰狞的脸,“哧”地轻笑一声,随即坐下,翘起二郎腿,悠悠地道:“这,我可以等。”
“混蛋!”
潘建林歇斯底里地骂道,随即一掌拍碎桌上的雪茄。
“哗啦!”门被拉开,两个黑色紧身西装的平头男闯了进来,警惕地站在牧天身后。
牧天朝后瞟了瞟,看定潘建林,“怎么?”他咬了下嘴唇沉声道,“你们这是要袭警?”
潘建林抓起雪茄的碎屑扬向牧天,接着攥拳砸向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