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
格里莫广场12号,布莱克老宅。
小天狼星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显得无所事事,黑色的卷发随意地披散着。
和一个多月前相比,他的状态要好上不少,脸上多了一点儿肉,终于不再像是刚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骷髅,而是有些消瘦的正常人。
他的脚蹬在一张造型典雅古朴的茶几上,每隔一段时间,小天狼星就会瞥一眼巴掌大的纸片,上面除了一些简单的线条,就是密密麻麻的小黑点,仅有的几个用金色墨水写出的名字偶尔动上一动。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中午,当家养小精灵克利切拖着身体出现的时候,小天狼星的眼珠转了转。
克利切手里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很难说这块抹布和他身上套着的破布哪个更干净,也许这块破布就是他穿烂了的衣服?
小天狼星不着调地想着,这时克利切慢慢地、一步步挪到身边,小天狼星用余光瞄着他,看着他跳到茶几上,举着抹布嘟囔:“败家子少爷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坏习惯,就这么把脚搭在上面,女主人平时最喜欢在这里喝茶,还招待过不少同样高贵的客人……”
“克利切,你的脚比我的鞋还要脏!”小天狼星生气地吼道。
“……承载了多少珍贵的记忆啊,要是女主人知道不知道多伤心……”
小天狼星的眉毛一阵乱跳,眉宇间的典雅不翼而飞,他一下子跳起来,拎着家养小精灵脖子后面——姑且称为后领的布条,准备把他丢出去。
克利切没有反抗,还在喋喋不休地说:“和他的弟弟没法比,真正地担起责任——”
“你在说雷古勒斯?”小天狼星脚步顿了顿,说:“他就是个白痴,我一直以为他够聪明,懂得保全自己……结果呢,他跑去加入了食死徒!”
“雷古勒斯少爷才不是白痴!”克利切激烈地挣扎起来,身体一荡一荡的,看起来就像是某个上了发条的玩具,“他比你好一万倍,他是代替你才加入食死徒的……”
“你说什么?”小天狼星瞪着眼睛,把克利切举高,拎到和自己视线平齐的地方,“把话说清楚——”
但是克利切不断挣扎着,鼻涕眼泪乱成一团,小天狼星嫌弃地把他丢到沙发上。
“我告诉你,克利切!他是伏地魔的崇拜者,一直都是。知道为什么家里所有人都更喜欢他吗?因为他活成了他们希望的高贵的布莱克的样子……”
“我还给他写过信,让他离伏地魔远点,躲起来,结果怎么说,他一毕业就加入食死徒,我的父母一定高兴坏了,终于洗刷了我这个污点,他们又可以对外面说,家里出了一个勇敢的小英雄,是不是?”
克利切躺在地上,低声抽泣着,嘴里喷出一连串的脏话,“……不知羞,结交麻瓜朋友……肮脏、懦弱、臭烘烘的……”
小天狼星生气地说:“臭烘烘?那我就让你试试麻瓜的方法,说实话,我早就想这么做了。”
他拎着克利切来到二楼盥洗室,把他丢进浴缸里,地拧开镶着小蛇图案的水龙头,“真是太脏了,我在阿兹卡班待了十二年都没你这么离谱!”
克利切被小天狼星按着,从头到脚清洗了一边,他还用魔杖变出一柄刷子,不断搓洗着,连克利切光秃秃的头皮皱纹里的污垢都清理干净,他得意洋洋地说:“这下子你应该满意了吧?我这个主人伺候你……”
一分钟后,他开始后悔了,浴缸里的水就像是往里面倒了十几瓶墨水,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呕~”他忍不住反胃,不可思议地举起克利切的手:“你这些天就是用这玩意给我做饭的?”
小天狼星打开浴缸的塞子,让水流动起来,一直过了半个小时——
克利切干干净净地坐在沙发上,浑身的皮肤粉嫩嫩的,就连蝙蝠般耳朵里的毛都像棉絮一样洁白蓬松,他显得很不自在,盯着自己的脚趾一个劲儿地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