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文人聚到一起就要做些文人干的事,爱张罗事的徐志摩见到从日本取道回国的胡适,觉得机不可失。
胡适曾于1923年左右参与新月社的早期活动,是当时的主要成员之一。此时,闻一多、赵太侔、余上沅、梁实秋、饶孟侃等人已陆续来到上海,而潘光旦、张禹九、刘英士等人也新从海外归来,故友新知的怂恿和支持使办《晨报》副刊办到灰心的徐志摩,重新燃起了开书店办杂志的热望,希冀着拥有自己的一块文学阵地。
刊登在《申报》上的《新月书店启事》,委实道出了新月同人的这种迫切心情:“我们许多朋友,有的写了书没有适当的地方印行,有的搁了笔已经好久了。要鼓励出版事业,我们发起组织新月书店,一方面印书,一方面代售。预备出版的书,都经过严格的审查,贩来代售的书,也经过郑重的考虑。如果因此能在教育和文化上有点贡献,那就是我们的荣幸了。”
胡适回国后不久,新月社的人们便联络商议,由大家招股集资,筹办一个新月书店。因为胡适的的声望和威信,大家推胡适为董事长,张禹九任经理。
于是,6月30日的《申报》上登出了一则广告:“新月书店开张启事本店设在上海华龙路法国公园附近麦赛而蒂罗路一五九号,定于七月一号正式开张,略备茶点,欢迎各界参观,尚希贲临赐教为盼。”
新月书店的开办,以徐志摩关系多、人事熟,因而出力也最多。胡适挂着董事长的名义,自要多尽一点股东的义务。答应把《白话文学史》修改出来,给新月书店出版。
这部书,原是1921年冬天,胡适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的讲稿。第二年又到天津去讲,他住在旅馆里,把这“国语文学史”的稿子修改了一遍。后来,北京文化学社竟把这本讲义排印了出来,封面上印着钱玄同题写的书名,书前有黎锦熙写的“代序”,俨然是一本正式出版物了。胡适得知以后,觉得“拿这种见解不成熟,材料不完备,匆匆赶成的草稿出来问世”,自己感到“十分难为情”,便决心修改这部书。这次修改,几乎是重写。而且把“白话文学”的范围放得很大,实际上是写一部中国文学史。
由于书店刚开创,稿子催得紧,胡适“随写随付排印”,仍是匆匆赶成胡适自己也仍有诸多的不满意。但这部书,是用近代科学方法来研究和整理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第一部著作,草创之功还是必须肯定的。只是始终未能续完,又是“半部书”。
新月书店开办不久,原在北京出版的《现代评论》,也移来上海编辑出版;他们又着手筹创一个《新月》杂志。这刊物的筹创,曾经发生一点波折。
据梁实秋在《新月前后》一文中透露说:“杂志的筹划,最初是胡先生、志摩、上沅负责在进行,有了成议之后,上沅到了闸北斯考特路潘光旦家,宣布杂志由胡先生任社长,志摩为主编。当时聚集在光旦家的闻一多、饶孟侃等表示异议,表面上是因为社长主编未经同人推选,手续不合,实际上是新月一批人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立刻主张改为集体制,胡大哥根本不列名其间。”
而素以涵养好著称的胡适也为此也闹了场很大的脾气,他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表示“决计脱离新月书店”,并且向董事会提出了类似于最后通牒的几项条件,要求辞去职务,抽走股本,撤回书稿等。幸亏“何等圆滑的人”徐志摩从中斡旋,风波总算过去。
1928年3月10日,徐志摩在《新月》创刊号发表文章说:“我们舍不得新月这个名字,因为它虽则不是一个怎样强有力的象征,但它那纤弱的一弯分明暗示着、怀抱着未来的圆满.........我们不敢赞许伤感与热狂,因为我们相信感情不理理性的清滤是一注恶浊的乱泉.........
“我们不崇拜任何的偏激,因为我们相信社会的纪纲是靠着积极的情侣感来维系的,在一个常态社会的天秤上,情爱的分量一定超过仇恨的分量,互助的精神一定超过互害与互杀的动机.......我们不能归附功利,因为我们不信任价格可以混淆价值,物质可以替代精神,在这一切商业化恶浊化的急坡上我们要留住我们倾颠的脚步。纯正的思想是活泼的新鲜的血球,它的力量可以抵抗,可以克胜,可以消灭一切致病的霉菌.......你只须拨开一些污潦就可以发见它还是在那里汩汩的溢出,在可爱的泉眼里,一颗颗珍珠似的急溜着。这正是我们工作的机会。爬梳这壅塞,粪除这秽浊,浚理这淤积,消灭这腐化,开深这潴水的池谭,解放这江湖的来源。信心,忍耐.........要从恶浊的底里解放圣洁的泉源,要从时代的破烂里规复人生的尊严-这是我们的志愿.........”
创刊号上同时刊登了胡适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这篇力作。
在上海重整旗鼓的新月社,开一家书店,出一个周刊,又新创一个《新月》月刊和《诗刊》(季刊),出版了主要是新月派成员撰写的政治、经济、文化、文学和翻译等许多著作,堪称新月社的鼎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