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呈文表面看起来是二十二省区军事首长发出来的共同声音,实际上是倪嗣冲一手所包办的。一部分督军根本就没未闻此事,一部分在“团结北洋派”的大题目下随声附和,还有一部分是被冒签者和被硬拉签名的。
呈文完成后,倪派人依次送往各督军的住处,接洽签名。
李纯在天津没有回京,倪就以长途电话通知他,已经代他签了名。
湖南代表张翼鹏不敢代谭延闿签名,要请示后才能决定。
倪说:“你不能代表他,我却能代表他!”张翼鹏慌忙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此例一开,江苏代表师景云也不敢代冯国璋签名,而用自己的名字签名。
云南代表叶荃、贵州代表王文华既未看见这个呈文,也并无人前往接找其签名,但他们榜上都有名。
叶荃曾向黎声明被人冒签,冯国璋和西南各省督军也纷纷把自己的代表撤回。
当天,总统府传出消息说,总统已经看见了这个呈文。总统认为:各省督军以个人的资格,以国民一分子的资格,在宪法草案上提出某些意见,原无不可。但是联名提出来,并且要求解散国会,这就不是在轨道以内而是在轨道以外的一种行为了。
总统为国家的最高行政首长,没有干涉国会制宪和解散国会的权力。愿意以个人的资格邀请国会议员谈话,代达各督第军关于宪法草案的意见,以供议员参考,所以对这个呈文不拟批答。
段祺瑞不甘心就此罢休,下决心胁迫黎元洪解散国会。督军团也连开会议,商讨对策,并几次去总统府要挟黎元洪解散国会。
黎元洪知道这一切都是段祺瑞在主导,经过一番周旋无望后,看到段在内阁中已成光杆司令,又受到社会舆论地谴责,遂在美国“允为后盾”的情况下决定改组内阁。
二十日,他批准谷钟秀、张耀曾、程璧光三人辞职,却将外交总长伍廷芳的辞呈留住未发。
二十三日,黎元洪发布了三道命令:(1)免去段祺瑞国务总理和陆军总长职务,特任外交总长伍廷芳暂代国务总理。(2)委派陆军部次长张士钰暂代陆军总长。(3)委派王士珍为京、津一带临时警备总司令,江朝宗、陈光远为副司令。
张士钰,字宝斋,直隶武清(今属天津市)人。
张士钰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后,曾任职于清政.府军械局、新建陆军督操营务处帮办。
一九一二年,张士钰被授于陆军中将衔,升任拱卫军参议官,不久署理司令。曾任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总务厅厅长。袁世凯称帝时,任大典筹备处委员。
同一天,黎通电各省报告处理内阁问题的经过。
电报说:“段总理任事以来,劳苦功高,深资倚畀。……乃日来阁员相继引退,政治莫由进行,该总理独力支持,贤劳可念。当国步阽危之日,未便令久任其难。本大总统特依《约法》第三十四条,免去该总理本职,由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俾息仔肩,徐图大用。一面敦劝东海(徐世昌)出山,共膺重寄。其陆军总长一职,拟令王聘卿继任。执事等公忠体国,伟略匡时,仍冀内外一心,共图国是。”
同一天,段祺瑞乘车往天津,黎元洪派公府顾问丁槐赠以程仪一万元,并派侍从武官长荫昌代表送行。
段临行前发表漾电说:“……查共和各国内阁制,非经在任内阁总理副署,不能发生命令效力。以上各件(指以上三令),未经祺瑞副署,将来地方及国家因此生何影响,祺瑞一概不能负责。”
这个电报显然是表明总统以非法手段免去他的国务总理,不承认这个命令有效;电报末尾署名为“国务总理段祺瑞”,显然仍以在职的国务总理自居。
伍廷芳发表通电否认命令违法,他根据《约法》的第三十四条,解释总统有任免文武官吏之全权,并且举出“民元唐(绍仪)、熊(希龄)免职,陆(徵祥)、赵(秉钧)受代,先例具在,与《约法》皆无抵触”。
他是以北洋派之矛,攻北洋派之盾。因为更换内阁总理的命令,不经原任内阁总理副署,已由北洋派的创立者袁世凯开其端。而当时并未被认为违法,则这次发表的命令也不能认为违法。
袁垂危的时候,北洋系虽已四分五裂,可是段祺瑞和冯国璋却都各有千秋。段祺瑞在北京成立责任内阁,把握了政治的主流。可是在北京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是行动要受到许多牵制。冯国璋在南京行动就可以自由得多,但也有坏处,坏处是距离北京的政治中心远了一点。
袁世凯死前,冯国璋正在南京召开“南京会议”。我们已经知道,冯召集这个会议的目的,是想在袁和反袁派中间,造成第三力量。以便挟袁以对付西南的护国军,又挟护国军以对付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