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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 White(也是康奈尔大学创始人之一兼第一任校长)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时任校长Jacob S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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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见前美国总统Taft,并和Taft谈了对中日关系的看法。(胡适认为“塔氏是一个好人,惟不足任一国之重耳”。)
除了同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胡适也在各种活动中结交了各国朋友。有一次开会时他为自己结交的是各校第一流学子而感到高兴,当然他本身也受到这些一流学子的认同。在他的日记里可经常见到他与友人促膝长谈至深夜的描述,他认为与朋友的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悦的。
胡适总是积极参加当地的政治社会事业,他说自己“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种行为,人或嗤之,以为稚气。其实我颇以为自豪。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胡适初到美国,开始背着忏悔放浪恶习的沉重包袱,情绪时常有些悲观。走进这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圈子,受美国基督教文明的感染,对一切都感到新鲜,羡慕,又难免自惭形秽。
胡适说美国人有一种“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以致“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随着渐渐融入美国社会,他的悲观思想情绪就有了很大转变。与朋友通讯,每以“乐观”相劝勉;又喜爱卜朗吟的乐观主义诗歌,他获得卜朗吟征文奖金的论文,题目就是“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他自己觉得,去国数年,最大的收获便是这种乐观主义的人生哲学。这对他的一生都有重大影响,后来他甚至自称为“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比如,胡适第一次跟随同学们去看足球比赛,起初,他正襟危坐,用读哲学课本的眼光来看球赛,自然看不出什么门道;而且,运动员们那么粗野的拼抢,观众那样拼命的欢呼与狂叫,他看着总有些不顺眼,觉得有失大学生的尊严和体面。但是,随着竞争的愈趋激烈,胡适也渐受感染,渐渐领会到观众的热心。随后,他偶然回过头去,看到他认识的一位白发苍苍的植物学教授,也像青年人一样,在看台上手舞足蹈,诚心诚意地欢呼狂叫。胡适很受感染,觉得惭愧,不再正襟危坐了。很快,他也不知不觉地加入了那热心欢呼的行列。
胡适对美国的政治生活有更浓厚的兴趣。从清王朝帝制统治下的中国,初到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美国,对这个国家的政治组织、政党、选举及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却又事事新奇,令人神往。
《独立宣言》是美国立国文书之一,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届大陆会议(S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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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争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
胡适最初读到美国的《独立宣言》,便大为惊叹,说:“昨日读美国独立檄文,细细读之,觉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棱,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辞严,真千古至文。吾国陈骆何足语此!”
他到华盛顿去,常到国会去旁听。在伊萨卡,也常去市议会旁听。
有一次市议会到会者八人。朋友告诉他,这八人中一个是大学教员,其余都是本市商人,有雪茄烟商、牛乳店主、煤商、杂货店书记生和建筑工师,市长是大学女子宿舍的执事人。前市长是个洗衣店老板,不当市长后便开了这家洗衣。胡适对这一切都很钦佩,觉得其中的“共和平权之精神”特别值得学习。
胡适当然是看不惯种族歧视的。曾经有两个黑人女学生住在康奈尔的女生宿舍里,楼里的白人女生不想与黑人女生同楼居住,于是写信给校长要将黑人女生赶走。校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让黑人女生仍然住在那栋楼里,但是住在单独一间房子里,不与白人女生接触,这其实就是种族隔离。
胡适抱着大同主义的理想,为遭受歧视的黑人学生打抱不平。他写了一篇文章投到校报批判此事,校报编辑以为此事有损学校名誉,亲自找到胡适劝他收回文章。胡适坚持说如果校长将此事公正处理,那他便将文章撤回。后来校长果然主持公道,而胡适亦将文章收回。
胡适对人道主义有高度期望:“今之大患,在于一种狭义的国家主义以为我之国须凌驾他人之国,我之种须凌驾他人种……凡国中人与人之间之所谓道德,法律,公理,是非,慈爱,和平者,至国与国交际,则一律置之脑后,以为国与国之间强权即公理耳,所谓国际大法四字,即弱肉强食是也……爱国是大好事,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