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匕首在南宫月的手里肆意玩弄,甚至用来削苹果,南宫月哪里知道想当年这把匕首出世闹的整个大荒天崩地裂,满天血雨腥风。据历史记载,大荒历一二五年春,天降异象。落花城外的屠鬼神湖里突然青光闪耀,整个大荒连下数月大雨。落花城主季玉亲自带精锐骑兵数万,围住了屠鬼神湖,又请来帝国的国师来镇压妖邪,数日无果。后来季家长公子季云出生,屠鬼神湖青光消失,天降祥云,落花城城主大喜,给长公子起名云。自此,季云便一直被落花城的臣民们当做祥瑞的象征,十分被推崇和拥戴。
而青龙匕首则是季云十八岁满月的时候,屠鬼神湖一个打鱼的老汉无意间打捞上来献给落花城的,起初这把匕首看起来锈迹斑斑的,十分不起眼,但是,季云偏偏十分喜欢,季玉也就没有在意,直接送给他当做玩物,谁知道,这匕首到了他手里立马变的清光流转,锋利无比,每逢下雨都会隐约发出低低的龙吟声。而且,自此匕首从常伴季云左右,旁人根本无法拿
到手中。最离谱的是有一次一个盗贼想要盗走这把匕首,直接被穿心而过,此后,若干人等,摸都不敢动这把匕首了!
此刻南宫月居然拿在手里削苹果,季云看了自然气血攻心。
“脾气还不小!”南宫玉看了一眼眼前又晕了过去的季云,吐了吐舌头继续去削苹果了,手里的青龙匕首,平时战场上总能掀起血雨腥风,而此刻,却温顺的真如一把趁手的水果刀。
天兔城外,黑枫林,青衣卫的两个喽啰,看了一眼高的让人害怕的城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自然知道凭借天二人之力,估计连天兔城的大门都不能接近,就会被射成刺猬。
“还是回去报告吧!”一个青衣卫胆怯的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心里一阵阵发凉,要知道天兔城距离帝都数千里,就算他俩被干掉,帝都知道也不会为了他俩蝼蚁的性命而怎样。毕竟他俩的命不值钱。
南宫月看着还在昏迷的季云,翻了翻白眼,索性拿着青龙匕首去花园里溜达了。
“城主,近来天象异常,估计大荒又要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了,我们要早做打算。”说话是南宫月的三叔,南宫一木,城内赫赫有名的幻术高手,天兔城城主南宫剑的左膀右臂。
“是啊,血色云彩多日不散,看来一场浩劫,在所难免,一百多年前,也是这样的血色云彩,结果大荒征战数十年,帝国才勉强让四方沉浮,统一天下,入金,四方诸侯蠢蠢欲动,而云起帝国才立国百余年就已经腐朽成这样了。
”我们要加紧训练精兵,这乱世只有手中有精兵良将,才能掌控自己的生死。“南宫一木眼神之中散发出往事历历在目的忧伤。
”好,我这就去着急将军们开会,商讨扩充的事情。“南宫剑自然知道南宫一木的想法,乱世沉浮,谁不想,带甲百万,逐鹿中原,而甘心偏安一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