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玛族人常年生活在高山之上,他们长得身材矮小,鼻子上面还挂着一些骨头,看起来格外的渗人。
这首领的名字也很奇怪,当名一个春字。
这也是南清欢第一次看到如此奇怪的族人。
“尊敬的欧姆,首领,这是我们阿斯玛族人送来的宝贝,请您们接受我们!”
这几十个族人说完这话就跪下来了,那赢和南清欢忙准备去把他门扶起来,当看到那人送来的礼物的时候。
南清欢的眼睛都瞪大了。
这是……
这不是小麦吗?
远古时代的小麦?
“赢,这是什么?”
那赢伸手接过那一根麦穗,“这叫圣洁草,是阿斯玛部落的宝贝,听说可以烤着吃,味道不错,清欢,下次你也试试。”
“烤小麦?”
南清欢无语了,这么好的东西这样吃了多可惜了。
“你们先起来,告诉我这个东西在哪呢?”
那阿斯玛族的首领不知道她怎么对他们的宝贝这么的喜欢,立刻就拉住了她的胳膊,如此的亲密让这赢很生气。
“别动清欢,有话就说,这些包宝贝在哪?”
让南清欢没想到的是,在这远古她找到了小麦的踪迹,而且是高山小麦,这种麦子可以适应很恶劣的气候,可以在这冬天也能顽强的活下来。
阿斯玛族人竟然学会了种植小麦,因为这个贡献,南清欢当即就让赢把他们给接受了。
因为他们所处的地方发生了地震。
所以没有地方安生了,他们愿意做赢部落的人。
这赢听南清欢的话就把这群人给全部安置了下来。
安置下来后,赢找阿叔他们商量这些新的族人怎么安置,这虽然族人多了,可是吃饭的人也多了,赢部落虽然强大,但是这人太多也会有问题的。
所以,他们要好好的规划一下。
这些事情是赢的事情,不需要南清欢操心,她只需要好好养胎便是。
可是她怎闲的住呢,她准备带上阿喜去看看阿斯玛送来的麦子。
当山洞里面,那一筐筐小麦都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了。
她颤抖的伸手去捧住那些小麦,虽然种植的不是很好,但远古人已经知道可以吃了,她们把这小麦给烧熟吃,这味道自然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