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万府,万重山将身上得披风解下来递给已经迎出来的夫人于思雨。
于思雨,一身藕荷色旗袍,修饰的身材纤细,风姿聘婷婉约,容貌更是俏丽娇艳,典型的东方美人。全身上下透露出的是长期在书香中蕴染出来娴雅淡然,面对她,会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很是舒服。不知道其身世的人都会认为这位上海夫人圈中的佼佼者定是位书香门第出来的大家闺秀。
这上海滩藏了太多的秘密,而有些秘密却是无论如何都藏不住的,就比如这位万夫人于思雨。于思雨知道她身世来历在上海滩权势中从来都不是秘密,于思雨也知道那些人背后是怎么用各种龌龊的语言形容自己,但是她不在乎,她有万重山就够了。十八岁那年死死的抓住万重山无非是为了活命,但是于思雨没想到万重山竟会如此善待自己,转眼间,已经十三年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于思雨竟是把心遗落了,现如今在她眼里,心里,旁人的看法从来都不重要,万重山便是她的一切。
接过披风来,将其搭在左侧小臂上,右手顺便将上面的并不存在的褶皱抚平,每一个动作都是那般的行云流水,仿佛练习了成千上万遍。于思雨柔柔问道:“怎么看着老爷不太高兴,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对于万重山的任何情绪,于思雨总是异常的敏感,细腻,即便现如今万重山面上无恙,但她还是觉察到他那丝微不可言的怒气。
万重山抬手轻轻拍了拍于思雨的手,轻声说道:“没事,我去书房。”
于思雨自是知道万重山的脾气的,也知道他肯定不会同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多说什么,便没有继续追问。见万重山上楼,便将披胳膊上的披风搭在衣架上,转身进了厨房,厨房里还炖着杜仲党参乳鸽汤,那是万重山最喜欢的了,这是于思雨唯一能为万重山做的,也是被万重山欣赏重视的。
晚餐的时候孙杨进来,看到万重山正在餐厅里用饭,便又退了出去。
万重山看见了,没有说话,继续喝着碗里的汤,时不时的还要吃掉于思雨往碗里夹的菜。其实万重山是不太喜欢别人给自己夹菜的,可是好像于思雨很喜欢这样。刚开始万重山担心于思雨会多想便没有拒绝,时间长了,万重山便也就适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