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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飙车一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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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刚挂了电话,有一个来电,打开手机一听,是多哥,他说:“明天我去你那里,马上要验收了,我先来看一下啊。”

“来几个人?”柯南问。

“就我一个,尹贤仁在魏村,他还没走完所有的分散供水户,我先过来。”多哥说。

“那你怎么来?”柯南问。

“骑摩托车来。”多哥说。

柯南没想到,他会骑摩托车来。

说到摩托车,还是有些来历的。这摩托车是刘小姐来小城,考虑到在村里工作方便才买的。柯南不会骑摩托车,只会骑自行车,很明显,是刘小姐为多哥买摩托车,并想让柯南也学会,这样在村里工作就会方便些,让工作效率更高,工作内容更丰富。

买摩托车的时候,多哥想要名牌的,因为名牌贵,特别是老牌子,名气大,自然价格也低不下来。刘小姐有些心疼钱,看多哥的样子,不是个精细人,更不是精致人,买个一般的摩托车就可以了。买了名牌摩托车,保管不好,弄坏了修理费也不低,养车的成本较大,就不同意买,僵持了一会儿,多哥也就不坚持,心里还是痒痒,对季柯南非常气愤,认为是季柯南在坏他的好事。

刘小姐不同意给多哥买名牌车。名牌的摩托车,价格也不便宜,两个轮子的,比四个轮子的轿车还贵。可能牌子的价值高。现在很多人,喜欢享受牌子货,牌子货能满足人的虚荣心,货到功用都差不多。

于是,他们又开始看别的牌子的车。除了名牌,其他的车,都可以考虑。刘小姐的购买原则就是这样,十分明确,没有变更。

有一款车,不是名车,厂家也不出名,叫银祥,150型的,很大气,马力大,费油。但是价钱比较合理,说通俗点,就是便宜。买的时候不心疼,加油的时候就心疼,加油的频率高也心疼。不过,既然刘小姐同意买,既然买得起马,就配得起鞍,买得起车,就加的起油。

柯南问刘小姐:“摩托车用油报销吗?”

刘小姐说:“报销,但是,要遵守用车制度。现在还没有制定,晚点想一想,制定出制度,按照制度执行。”

柯南对多哥说:“就买这款吧。公家管报销油钱。油钱有了,还怕什么?不管哪一款摩托车,都不是豆腐做成的吧?”

季柯南在旁边说,多哥犹豫不决,就是拿不定主意,搞得季柯南很尴尬,是不是耳朵聋了?

刘小姐说:“老板,你这车能不能再便宜些?”

那小老板笑着说:“不能了。我已经出到最低价,再低,我就贴不起了。干脆这样算了,你也别再还价,我负责办理上牌照和办《行驶证》,您看怎么样?”

“那也行,那就要这台车了。”刘小姐最后作了决定。

这样可好,多哥不要也得要了。刘小姐有些霸道,这个时刻,根本没听多哥的意见。从此,多哥就要咬定是,季柯南要买的这部摩托车,不是多哥要的。如果这辆摩托车和多哥有关系,那就是,多哥在帮季柯南学习驾驶技术,等学会了,这部摩托车就是季柯南的马了。

买了车之后,刘小姐就去江城了。多哥高兴了几天,骑着车,带着柯南在小城里瞎转。反正油不要钱,报销啊,这个让人非常高兴,一般来说,有车之人,最大的担忧就是油钱,有了油钱,驾驶车辆毫无担心,没有任何负担,真正感到驾驶的乐趣!

没过多久,刘小姐发来一份文件,是关于使用摩托车的具体规定的,比如最高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摩托车,车不能外借,等等,一些细则,让人无法理解。

柯南被多哥埋怨,他说:“我说买名牌,你偏要我买杂牌,反正都是公家出钱,你心疼什么?这样好了,买个杂牌的,费油,又不好用。如果买了名牌的,省油,光省下来的油钱,就可以再买一部名牌摩托车了,给你骑,那多好!”

柯南说:“算了,买了就买了,有车总比没车强。看看走路的人,有多辛苦啊!”

多哥说:“那可以锻炼身体。有车的人,身上的肥肉会慢慢变多的。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在转移话题,差点上了你的当。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你干嘛非要买杂牌的摩托车呢?你在支持国产吗?”

柯南说:“道理是这个道理,你看看刘小姐,她根本不愿意买名牌,来之前,她就打算好了,不是我能决定的,她的决定,我不能左右。你说不是吗?不管怎么样,你要负责教会我骑摩托车。这也是刘小姐的命令,你不教我,我就告状。”

多哥说:“看看,平时你就拿这个来压我,我不怕告状,了不起,我辞职不干了。不过,既然都在一起工作,能做点好事就做点。我没说不教你啊。其实很简单,几个功能弄清楚,就像你骑自行车一样了。会骑自行车的,一定会骑摩托车。会骑摩托车的不见得会骑自行车。你一定会很快就学会的。”

果然,柯南很快就学会了。剩下来的日子,就是柯南天天在江边练习骑摩托车了。他跑来跑去,上山,下坡,上坡,跑平路。基本上会了。就像多哥所说的,有骑自行车的基础,学起来很快。

柯南在家乡城市的时候,出门骑自行车,很多年了。当初才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那才七岁,腿斜插进二八自行车的三角空裆里,骑半圈,回半圈,硬是沿着汉江大堤,骑到了唐代诗圣杜甫的衣冠冢那里。不知道当初为何有那么大的决心和行动。现在,如果让他去骑,给钱都不愿。当时的激情,现在再也找不见,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柯南会骑摩托车之后,多哥就将摩托车骑到了魏村,那里交通不便,而虎坡村,每天有从沿渡河到小城县城的面包车,比较方便。车给多哥骑,顺理成章。还有一个问题是,柯南没有驾照,那些东西,办下来都是多哥的名字。虽说在村里没有交警来查,但是,摩托车到了县城,就难以保证每一位交警都看柯南看得顺眼的了。

柯南一慌,技术就可能会受到挑战,综合种种因素,摩托车给多哥骑,是比较好的。毕竟风险在多哥那里,季柯南乐得当个甩手掌柜的,很是逍遥自在。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柯南骑了这部杂牌摩托车,过了若干年,这车就会旧,到时候,多哥会一口咬定,当时选择杂牌的是柯南,买了之后骑杂牌摩托车的也是他,哦,骑旧了不想要了,甩给多哥啊!那不太合适吧!

如果单位负责人觉得多哥冤枉,那么,如果再买一部摩托车,或者名牌的,或者其他还算可以的牌子,自然就归多哥所有了。柯南可不想这么干,说实话,柯南也看不中杂牌的摩托车。虽然都是在一个地方出厂,名牌摩托车的厂家也不愿,但做出来的产品多少都有些区别,从长远来看,差别会更大。柯南可不愿意看到,在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摩托车熄火或抛锚在那里,到时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是让活人气死,不气死也急死,不急死也郁闷死。你在荒郊野外,人家在后方吃香的喝辣的,潇洒快活啊!

时间一长,关于摩托车的使用规定就没再提起,关于几公里之外自费的说法,也没能执行。刘小姐的制度再一次以失败告终。这个事无法遥控。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刘小姐就是有千里眼,顺风耳,看到了听到了也没办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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