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毛叔他们怎么还没回来,按照约定的时间,他们也该回来了,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面带担忧的看着带自己进入行伍同村长辈,最近风声鹤唳,谁都知道要打仗了,吐蕃十三部已经开始动员,卓啰和南监军司那边也在边境不停的挑衅,要是西军还不知道这是战争的前兆,那就是真的傻了。
秦风路的百姓已经纷纷前往州县城内躲避,虽然说敌军将至,也不知道是西北百姓神经大条,还是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子,破家值万贯,还是有很多人舍不得他们那些破破烂烂的家当,哪怕官府的衙役和厢军的将士嘴皮子都磨破了,还是执意要把自己的全部家当藏好了。
在这个时候,前线的哨所就至关重要了,能否第一时间发现吐蕃联军的动向,直接关系到这次秦风路百姓生死安危。现在这个哨所都是老兵,只有这么一个生瓜蛋子,他们早就按照以往的经验,外出巡视的人手会提前定下归期,如果没有按时返回,那就代表着他们有可能遭遇不测了。
“小六子,连着下了两天雨,估计他们几个耽误了吧。”
姓林的什长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也是忐忑不已,自己麾下那几个不是第一次出去了,即便是雨在大,他们也不会耽误归期。
这个哨所的位置至关重要,虽然不是深入草原,但却是最靠近野梨部的哨所,通常情况下,放出去的夜不收都会在外边待上好几天在回来,无论是提前回来,还是耽误了时间,都代表着他们在路途中遭遇了什么。
尤其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没有按时归来,由不得别人不胡思乱想。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爆响,姓林的什长马上跳了起来,大声喊了一句。
“点火。”
这是他们提前约好信号,若是吐蕃进犯,不等进入哨所,就提点放出烟花,而留守哨所的同伴在看到信号之后,就会第一时间点燃狼烟,提醒后面的哨所敌军进犯的消息。
小兵虽然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但是手上的动作一点也不慢,像这样的哨所,这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每个人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的火折子是否完好,柴薪是否可以被正常点燃。
虽然叫狼烟,但并非是用狼粪作为燃料,比如这个哨所,是用的就是芨芨草和梭梭草作为燃料,加上了一些其他的东西,不仅容易点燃,冒出的烟火也能哪怕在刮风的日子也能保持最大的能见度。
白天看烟,晚上看火,一旦后面的哨所收到消息,就会一个接一个的点燃烽火,向内地报告有敌军进犯。
看到自己的同村后辈顺利点燃烽火,老兵已经赶到了马匹所在的位置,解开拴在柱子上的马缰绳,将一匹马递给同村后辈,语重心长的嘱咐了一句。
“小六子,这个时候叔就顾不上你了,各安天命吧,赶紧跑。”
哨所兵的作用并不是用来抵挡敌军的,从他们点燃烽火开始,他们的活就已经干完了,剩下的就是赶紧跑,而且是分散逃跑,能跑一个是一个,哪怕他们提前收到了同伴的信号,但跑得掉跑不掉,只能听天由命了,所以这个时候,老兵说的这句话,并非是不近人情,而是现实就是如此。
西军粮饷时时亏欠,但哨所兵,恐怕是少有的不被上官剥削的兵种,尤其是这种最前线的哨所,几乎人人都是领着全响,而且是按时发放的那种。
盛长槐上任之后,更是对哨所兵加了一个名叫艰苦补助的东西,和饷银差不多,相当于双倍军饷,当然,这种待遇,也只是最前线的几个哨所享有,越靠近大后方,哨所的补助越少,一直到离城池最近的哨所,几乎就是普通军士的待遇了。
按照往年的惯例,第一个点起狼烟的哨所,伤亡率是最大的,无论是西夏,还是青塘,第一个要拔除的就是这个哨所,也不是说这个哨所兵就是九死一生的,但是每次的伤亡都是难以避免的,能来这些哨所的,都是有着各种打算的,要不就是立功心切,要不就是生活所迫,而这个小六子,就是因为家中母亲病重,需要大量的银钱看病,才求了自家村子的长辈带自己来的。
“砰,轰隆。
。
”
小六子到底年轻一些,马术还没有那么精通,听着远处的轰隆声越来越近,愈发的惊骇,他知道,这个是安抚使带来的新式武器,名叫手榴弹的一种东西,虽然杀伤力巨大,但也代表着敌军离自己越来越近了,只能拼命的拍打的骏马,亡命似的往最近的城池狂奔而去。
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以正常的速度往回跑,也不会被敌军追上。
“少主,别追了,烽火已经烧起来了,宋人已经做好了准备,还是等后面的大部队一起攻入宋地吧,宋人这武器阴损,咱们已经损失了十几名勇士了。”
一个彪悍的羌族勇士拉住了已经上头的少主,他们的任务是悄悄拔除西军设立在前线的哨所,本来想趁着刚下暴雨,宋兵防备虚弱的时候进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一个城池,青塘诸部受够了打那种不擅长的攻城战。
如果一旦能拿下城池,占据一个据点,秦风路的主官有守土之责,为了不被上官责罚,也会逼着西军收复失地,到那时候,吐蕃骑兵就有了用武之地。
和大宋打了这么些年仗,吐蕃头人都明白了一个道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大宋打防守战,野战才能发挥骑兵最大的优势,他们这次来,就是为了给秦风路新来的安抚使一个教训。最好能叫大宋朝堂追究这个人的责任,无论是将他撤职还是调走,都已经达成了他们的目标,至于能抢多少物资,那都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