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公族雅穿着来异世的第一件新衣服,找来了一面铜镜左瞧瞧右瞧瞧,很是朦胧,实在是看不清,干脆就跑去水缸看。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上新整体上衣服帅了不少,当然还是被药物改变的面黄肌瘦相,不然她的长相往那一站,完全是大家族公子一枚,心情都好了许多,今天又不用干活,又能吃到很多零食,也就小女人心态一回吧,人生呀,意外随时随地发生,还得及时行乐。
其实老板娘说帮她做一件新衣服过年,公族雅就留了一个心眼,将平时杀掉的鸭毛全留了下来,老板娘生了三个小孩,农村人又不懂得坐月子,所以落下了病根,天冷了就更不能出门了,而现在的棉絮还是很贵的,特别是精算棉絮,白白的,暖暖的,几两银子一斤,所以她才想着做一件羽绒衣。
这里的人家境好些的才能穿一件新棉袄,说是新棉,其实也就那些旧的棉重新加工的罢了,而大家也不知道能用鸭毛来做衣服。鸭毛很刺人,而且又脏,不会处理会发臭,他们哪懂什么杀菌技术,所以白日里干活,晚上她就忙活着这件事,周老板夫妻还以为小孩子在玩呢。
她的女红跟古代人比,实在是没得比,不过,几年独自的生活,这个前世从没有拿过针缝衣服的人来说,可以给她点个赞,前世的她来说,叫她用针杀人也许比用针缝衣服更靠谱。
公族雅得知这里根本办了路引,都是村长在添口后去镇上登记,备案后就会发下来,而公族雅完全是一个黑户,也就没有必要呆下去了。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雪停了,慢慢开始融化了,公族雅没有路引坐不了船,所以只能走官道了。
就是远上很多,路程对于她来说是小问题。 当天晚上公族雅就找上了周老板准备辞行,“周老板,现在外面已经通路了,明天小的准备去找姐姐了。”周老板见真留不住他,所以也痛快地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