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巨细,人无完人,在王丰阳的心中,卡莎或许不是最完美的女友,但她也是唯一的一个,
且不说现在是不是真心,王丰阳不明白这种感受,只是出于对‘英雄’角色的某种崇拜与敬畏,让王丰阳与卡莎之间总有那么一种距离感。
卡莎挽着王丰阳的臂弯,躯体贴着王丰阳的侧身,
但王丰阳并没有进一步亲密的表示。
不是因为什么宅男本质让自己退缩,只不过是在想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既然没有什么危险,那我们就往前走吧!”
王丰阳这般说着,带着卡莎与巴尔加快了行程的速度。
另一方,同样的大陆最边缘化的那里,早在前几天的时候,难兄难弟还在冰天雪地里找活儿干。
“嘶——,你说,是我擦得不够快,还是这风雪实在太大了?”
格雷福斯拿起手中的小树枝儿疑惑地看着,从天蒙蒙亮就开始学着钻木取火,
俩手夹着小树枝儿,前后交替猛搓,从早上一直搓到中午,差不多搓了三个半小时。
想来中途就没怎么停过,到了现在,枝丫都磨去一半成粉了,双脚踩着的树皮板子上一点儿烟都看不见。
用手指头去摸一个钻出来的那个小坑,
好家伙,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任凭格雷福斯再有耐心,这时候早就该放弃了,
别说放弃,没气得骂娘就不错了。
但现在的格雷福斯并没有多么暴躁,连同坐在一旁的崔斯特也是异常安静……
格雷福斯看了看小树枝儿,扭头又看了看崔斯特,见崔斯特没有回应,他又默默把小树枝儿插回地上的树皮块上,双手捂着继续搓。
眼见钻木取火没有一点儿成效,格雷福斯已经饿了五天了,且不说饥饿使他变得虚弱,严寒也同样时刻不停地席卷着俩人。
现在的格雷福斯,他的胡茬都被糊上一层霜白,崔斯特的牛仔帽都被冻得僵硬,帽檐上也是一圈儿白霜。
沉默寡言、保持体力,是俩人最后的手段了。
前天,崔斯特提出的行动,差点儿要了格雷福斯的老命——
合伙去猎杀雪林里的一头野猪,
……嘛,就是现在崔斯特手底下的这具野猪尸体,好在因为天气原因,这头野猪的肉得以保存到现在还没有变味儿。
当时猎杀围堵这头只有崔斯特大腿高度的野猪时,俩人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
看那野猪连嘴角的獠牙都没有长出来,好似才刚显露出一点牙白,看样子是个猪崽。
但哪怕是野猪幼崽,力量也不是一个普通成年人能看抗衡的,而崔斯特与格雷福斯一人一边儿、前后夹击着,
这势必会让野猪崽朝着其中一方发起冲锋。
崔斯特身体素质不太行,比不上格雷福斯,所以,他手上握着一根用树枝粗制成的长矛。
那时的俩人,在雪林里游荡寻觅了两天时间,在这里找到这猪崽后,又与其僵持了小半天的时间。
那时看来,俩人的身上都覆上了一层不薄的积雪。
崔斯特给格雷福斯使了个眼神,让格雷福斯使个起手攻击的幌子,逼迫猪崽冲自己而来。
而自己正准备上的时候,不料,那野猪崽竟然转身径直冲着格雷福斯那边奔去!
‘不好!’
格雷福斯手上可没有什么武器啊,他根本抵御不了那猪崽的冲撞!
野猪的速度很快,相距三米多的距离眨眼就被拉到咫尺之间,野猪的头部稳扎稳打地撞倒了格雷福斯的腹部,将格雷福斯直接撞飞出一米远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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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这还不算完,本来就非常的饥饿了,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力气反抗,
他扬起脖子抬头眯了一眼,……
‘天杀的……’
那猪崽竟然没有开道逃跑,反而在撞倒格雷福斯之后,又径直地第二次冲来!
这是要践踏重创敌人的心思!?
格雷福斯心头一急,根本没有时间多想,这一米多的距离根本没有什么时间考虑。
格雷福斯顺着本能反应,直接反手拉起挂在后腰上的霰弹枪,在这头猪崽冲过来、即将拱到自己的瞬间,格雷福斯扬起枪管,对准这个猪崽的脑门就是一枪——
嘭!!!
一发子弹杀一个猪崽,算是非常昂贵的代价了,毕竟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子弹是用一颗少一颗。
一事未平,一事又起……
枪响声一发响彻整片雪林,在猪崽受击倒地的前一秒,它发出了一声惨叫。
而后,不远处也顺应着响起一声震天响的哼鸣!
“我的天,快跑,大野猪要回来了!”
崔斯特急忙大叫着,示意让格雷福斯先躲起来,尽可能跑远点儿。而自己在喊完之后,也直接头都不回地跑开了,格雷福斯也极不情愿地与那声哼鸣传来的反方向跑开。
所幸是在拉开三米百米的距离后,仅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这会儿真的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呼、呼、呼……,特么的,跑什么?老子还有子弹,怂个锤子。”
跟着崔斯特跑到一颗大树后面躲起来后,格雷福斯累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便喘着大气问身旁扶着树干、上气不接下气反怼着崔斯特。
崔斯特抬头盯着跑来的那个方向,乱林树木间,模糊地能看到那里的情况:
“你来看看,那玩意儿,你没有个十几发子弹可放不倒它,等你清空弹夹的空档期,你的小命就直接没了。”
格雷福斯惊奇地转过脑袋同崔斯特那个视线方向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