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真如她刚刚所说,从来都讨厌穿白裤子?如此说来,她与当年的大学女友至少在穿着这一点上是有着巨大差异的,那么,青叶柔完全就不可能是当年的大学女友?
又或者,她并非真的不喜欢白衣白裤,而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回避什么呢?
她一直精心掩藏着他任何的过去记忆。如果她就是当年的大学女友,那么,她一定很清楚,当年雷宇天就是迷上一身白衣白裤的她。也就是说,一身白衣白裤的她,是他沉睡记忆中最重要的符号之一。自然,也就是她最需要刻意规避的符号之一。
正因为这样,她才彻底改掉了爱穿白衣白裤的习惯,以免刺激雷宇天,勾起他过去记忆中的一星半点?
这两种可能,究竟哪一种可能更大呢?雷宇天揣摸了一番,不得不承认,后边那种的可能更大,而且看起来要大很多。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第三种可能。那种可能就是,青叶柔与大学女友不是同一人,但青叶柔一定也见过、也认识那位大学女友。或许她并不喜欢那位大学女友,甚至可能与她是情敌关系,如此一来,情敌爱穿的白衣白裤,青叶柔自然就讨厌了。
但,这种可能……概率实在微乎其微。自己大学的四年,除了最后的毕业前夕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大半时间,条件并不优越,还不至于能引得两大美女为他争风吃醋。再说,如果当时大学时代真的同时有着白裤女孩、青叶柔两位这么极品的美女出现在面前,他又哪还会去看上白裤女孩?青叶柔这么美,如果当时喜欢他,根本就不会有白裤女孩的机会。
所以,雷宇天不得不接受,最大的可能,青叶柔就是当年那位白裤白衣的女友……
妻子似乎正将那套白色新衣裤放入衣柜的最底层,蹲着身,整理着最下面那格的衣物。
沙发上的手机铃声响起。拿起一看,居然是丁小海给他打来的。
“在哪潇洒呢?暴发户,自从有了钱,你现在是夜夜歌舞升平呵?”雷宇天听出丁小海那边挺热闹,看样子这货是约了一帮狐朋狗友在豪华晚宴。
“什么歌舞升平,歌舞升平的话我不叫上你?都是些应酬。我现在不是要辞职离开城南监狱了吗?一帮老同事跟我吃个晚饭,欢送我呢。”丁小海说。
“那你不好好陪他们?你不是想叫我过去吧?你们同事聚餐,我去凑热闹不合适。”
“没打算叫你过来。这帮人势利得很,别说叫你来,我都不太想跟他们聚。你说以前,我在监狱当个破临时工,他们一个个都不爱搭理我,现在倒好,知道老子有点钱了,不一样了,一个个跟我都有过命交情一样的,娘的。”丁小海感慨。
“不是,同事特意为你聚餐,你躲到一边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发这些感慨?”雷宇天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别跟哥磨蹭,有啥事,说重点,哥心急。”
“不是,重点也有过程对不对。以前你不是让我给你打听监狱‘鹊桥房’的事吗?我没少想办法,一个个跟大爷似的,没谁搭理我。你知道刚刚在餐桌旁怎么着?有个同事主动掏出手机来,说上次我问他的那件事,他记起来了,那天下午刚好他就在那栋楼的二楼,窝在办公室里上班,突然听到一阵高跟鞋的声音。他本能地抬头,隔着窗,看见一个穿浅蓝色长裙的女人从最里面‘鹊桥房’的方向走了过来。那女的实在太漂亮了,他想都没想,举起手机,隔着窗户就拍了两张照片。”丁小海原原本本说来。
“什么?照片清晰吗?赶紧发来。”雷宇天整个人差点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看了眼蹲在衣柜那边的妻子,连忙又将声音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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