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说法是,在清朝同治末年,福,州官钱庄一位官员设家宴请布政司周莲,各位官员的夫人亲自下厨做了一道菜,名叫“福寿全”,内有鸡、鸭、肉和几种海产,一并放在盛绍兴酒的酒坛内煨制而成。
周莲吃后赞不绝口,遂命衙厨郑春发仿制,郑春发登门求教,并在用料上加以改革,多用海鲜,少用肉类,使菜越发荤香可口。以后郑春发离开周莲衙府,集资经营聚春园菜馆,“福寿全”成了这家菜馆的主打菜,只因福州话“福寿全”与“佛跳墙”的发音相似,久而久之,“福寿全”就被“佛跳墙”取而代之名扬四海了。
还有第二种说法,说是在南方有一种风俗,新媳妇出嫁后的第三天,要亲自下厨露一手茶饭手艺,侍奉公婆,博取赏识。传说一位富家女,娇生惯养,不习厨事,出嫁前夕愁苦不已。她母亲便把家里的山珍海味都拿出来做成各式菜肴,一一用荷叶包好。告诉她如何烹煮。
谁知这位小姐竟把烧制方法忘光,情急之间就把所有的菜一股脑儿倒进一个绍酒坛子里,盖上荷叶,撂在灶头。第二天浓香飘出,合家连赞好菜,这就是“十八个菜一锅煮”的“佛跳墙”的来头了。
还有第三种说法是,一群乞丐每天提着陶钵瓦罐四处讨饭,把讨来的各种残羹剩菜倒在一起烧煮,热气腾腾,香味四溢。和尚闻了,禁不住香味引诱,跳墙而出,大快朵颐。有诗为证:“酝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
这句诗说的就是乞丐和和尚的故事!
这个故事虽然绝妙,但是是最不足为信的。因为佛跳墙里面的内容,全部都是各种山珍海味,最主要的就是以海鲜为主,而那些乞丐讨来的东西,咱们可想而知,做出来的根本就不可能是佛跳墙,顶多是大锅饭罢了!
还有第四种说法,这种说法和第一种说法有点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清朝末年布政司周莲的故事。
说是周莲这个人吃东西最为挑剔,并且尤其喜欢吃海鲜。他晚年的时候娶了一房小妾,尤其擅长厨艺。起初,周莲十分的宠爱这房小妾,每天吃他精心制作的美食。可是日子久了,再好的饭菜也会吃厌,再美的人也会看腻。
周莲便对这个小妾越来越冷淡,小妾觉得自己失去了丈夫的宠爱,所以就想用一切办法把丈夫的心给抓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