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单手拿着大剑慢慢站直身体,以他为中心,周围十步以内,几乎躺满了巴克手下的尸体。
他们有的被拦腰切成两段,肚子里的脏器稀里哗啦的流了一地;
有的身首异处,身体在罗宾脚边,脑袋却在五米之外;
有的被重击敲碎了胸骨,或是震碎了内脏,身上的铁胸甲深深地凹进去,上面甚至还有一个明显的拳头印;
大多数尸体都是被罗宾一击杀死,他们死的很痛快,几乎没有任何痛苦。
粘稠的鲜血染红了粗粝的石板地面,靴子踩在上面,一踩一个清晰的血脚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一个劲儿往人的鼻子里钻;
巴克的这些手下都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货色,他们做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买卖,杀人就是他们的工作,甚至许多人都有过虐杀敌人的经验,根据巴克的要求,他们经常会把目标折磨致死。
可饶是如此,他们也被眼前这可怕凶残的一幕吓到了,罗宾周围大概躺了快四十具尸体,几乎要赶上他们总人数的一半了!
这样恐怖的杀戮效率,简直就是一台人形绞肉机!
然而这个浑身是血的杀神,不仅脸不红气不喘,身上甚至连一道小刀口都没有,他们这么多人一起上,竟然都无法伤到这个怪物分毫。
一个人对抗一百人,把对方杀掉了快一半人,自己还一点事没有,这样碾压级别的战力,足以压垮在场每个人的神经。
面对弱小和无辜时,巴克的这些手下会尽情展现他们的残忍和冷酷,可是当面对一个他们无法战胜的对手时,他们就开始表现出本能的恐惧和怯懦。
明明是罗宾被围在中间,可被包围的人却像是这些巴克的手下,他们满脸的惶恐,有的人脸色苍白,双腿止不住的颤抖;有个人害怕的当场吐了出来;还有人在不自觉的往后退;
恐惧像是一只无形的手,紧紧的抓住了他们的心脏。
罗宾的目光扫过他们,没有一个人敢与他对视,生怕与这个人形怪物对视一眼,就会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然后成为那些碎肉中的一员。
“怎么?不打了?上啊,你们一起上。”
罗宾的嘴角露出一丝嘲弄的冷笑,他迈步向人群走去,双手大剑拖在地上,在满地的血浆里画出一道细长的痕迹。
就好像狮子走进了羊群,他走向一个方向,那个方向的人群就会自动的往后退,没人想面对这个怪物。
在二楼的阳台上,巴克也被罗宾恐怖的战力吓呆了,他做梦也想不到,一个乡下的小男爵竟然会这么强!
玛德,你这么强,干嘛跑来荒原这种穷乡僻壤啊?!
但巴克不会就这样认输,看到下面的手下都在躲着罗宾,他当即火冒三丈,双手抓住阳台的护栏,冲下面大吼:
“你们在干什么?一起上啊,杀了他!谁杀了罗宾,我赏他一百金币!”
一百金币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这一百金币足够他们生活富足的过上一辈子。
可是,即使巴克已经开出了这样优握的条件,下面的手下依然没人敢上前一步。
这些武士跟着巴克也只是因为钱,金币虽然诱人,但如果没命花,那就没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