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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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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荻终于打发走何大壮这个麻烦了,她看上去轻松了很多,要给丁松打电话,想告诉他:“我要喝酒。”

丁松的电话关机了。郝荻只好在下班途中,亲自去酒庄买了一瓶干白葡萄酒,然后返回家中。

她打开房门,迎面扑来一股惠林顿牛排的香味,她笑了,尽管她笑的很勉强,还是为她与丁松的心灵默契,发自内心的笑了。

“你回来了。”

丁松扎着一个围裙,从敞开式厨房跑过来,抢先给郝荻拿拖鞋。

“别这样,我自己来。”郝荻心里美滋滋的,表面上还是客气一番。

“应该的。”丁松模样俊俏,眉眼棱角分明,谁看上一眼,都是一标准帅哥。谁也不会想到,他在家还是一地道暖男。

丁松接过郝荻脱下的鞋,放进鞋柜里,又要帮郝荻穿拖鞋。郝荻急忙躲闪开说:“小松,过了。你千万别这样,我……”

郝荻笑着穿好拖鞋,率先走进屋去。

“你辛苦一天了,我侍候你是应该的。”丁松走向厨房的同时,做了晚餐菜谱预告:“今晚吃惠林顿牛排,水果沙拉,罗宋汤……”丁松说到这,愣了一下说:“家里还有干白吗?”

郝荻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丁松冲她竖起大拇指说:“厉害。稍等,马上开饭。”

丁松返回厨房,郝荻的笑容渐渐凝固。她从柜子里拿出两个香槟酒杯,分别摆在餐台两边,问丁松:“你电话咋关机了。”

“电话没电了。”丁松端一碗罗宋汤出来,放到餐台上。把郝荻刚摆好的酒杯送回柜子里,又拿出两个高脚杯说:“这是喝干白的酒杯。”

郝荻尴尬一笑,她从来没在这上面花过心思去,琢磨一下喝什么酒该用什么杯,甚至暗自嘲讽丁松是穷讲究。喝的是酒,跟杯子有毛关系。

郝荻给自己和丁松各倒上一杯干白,见丁松欲言又止的样子,她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端起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几口喝干,又拿起属于丁松的那个酒杯,折给自己一半干白说:“这回行了吧。”

丁松一笑,转身返回厨房。

郝荻发现丁松的手机就放在餐台上,她拿过手机,按下开机键,要去找充电器,帮丁松给手机充电,并不忘提醒丁松说:“手机不能关机,万一有事,找不到你,就麻烦了。”

郝荻打开丁松的手机,发现手机满格电,她犹豫一下,把手机放回原来的位置。

丁松端了两个盘子,一盘是水果沙拉,另一盘是一整块牛排说:“你先吃,我那块牛排马上就好。”

见郝荻阴沉下脸,手机又传来滴滴几声信息,他解释说:“大壮来电话,约我去他家喝酒,所以我才……”

“王晟死了。”郝荻轻声说道。

“啪嚓,”丁松手中的牛排滑落地:“你说啥!”

郝荻重复了说过的话,同时流下了眼泪。她知道,何大壮肯定也是为了这事,找丁松去喝酒的。

“怎么会这样。”丁松弯腰捡起破碎的盘子,以及油光铮亮的惠林顿牛排。问道:“这是啥时候的事?”

郝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白,又一口喝下说:“我不吃了,想睡一会儿。”

郝荻起身走进卧室,丁松收拾好破碎的餐盘,拿了块抹布,跪在地上准备擦地。他忽然想起什么,起身拿过手机,再次关机。

何大壮的手机再次拨打丁松的号码,传来女声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不要再拨。他以为丁松还在外面忙,没来得及回家给手机充电。

何大壮拧开白酒瓶子,“咕咚”先喝上一大口,又拿过鸡腿狠狠咬上一口,点开王晟的死亡日记,被一行字吸引住了。

从见到她那一刻起,我就死了。

何大壮会心地一笑。王晟所说的这个死,就是死心塌地的代名词,按这个逻辑思维,所谓的死亡日记,就是王晟和林薇的爱情笔记。

上高中时,王晟几乎每天都住在何大壮家里,两人同吃同住,以伴读的形式在一起,学习成绩确实有所提高了。

考上大学以后,只有到了寒暑假,王晟才能来何大壮家小住几日,偶尔向他流露一些有关家的信息。王晟不愿住在家里,他讨厌父母三天两头,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来吵去,没完没了。

大学毕业后,两人有了各自的工作,也很少联系了。偶尔见上一面,何大壮所能听到的,也是王晟对家的抱怨。除此之外,他们很少探讨有关社会人生的话题。当然,两小无猜的生活经历,早已在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高密度的信任感。由于他们各自不同的生活圈,又在尽量回避一些敏感话题。

王晟与林薇的恋情,是在何大壮眼皮子底下发生的。

可能以为何大壮是记者,见多识广,也曾经有过感情经历,能在这方面,给他提供一些经验指导,所以,王晟经常跟何大壮说起,有关他和林薇之间发生的事。

这也是何大壮在发现王晟死后,敢断言王晟是殉情自杀,完全是一种障眼法。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晟就是贾正道所杀之前,何大壮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个信息。

他知道,贾正道把王晟一手培养起来,又在关键时刻杀掉他,起因就是林薇。

何大壮在王晟在日记里,看到了他与林薇初次见面时所发生的故事。刚好那天何大壮也在场,他受林薇邀请,被杜老大生拉硬拽参与其中,见证了王晟噩梦的开始。

那天,人们没喝多少酒。杜老大也是明显地把精力,都集中在林薇身上。可林薇一坐下来,目光几乎没离开过王晟,还时不时的夸上一句:“小伙子太帅了。”

何大壮明明能担些酒量,他假装滴酒不沾,想要找机会跟林薇套磁,这也是他受邀的主要目的,结果,只能酸溜溜的看着林薇向王晟献殷勤,给他斟酒夹菜。

何大壮受刺激是家常便饭,特别在王晟面前,他自叹不如。

表面看,王晟对林薇的热情无动于衷。何大壮以为,他从小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对美女感觉木讷,看到这篇日记,何大壮忍不住笑了,这个臭小子。

王晟把他当时的表现,称之为欲擒故纵,还美其名曰这是泡妞秘籍。

狗屁!

当时,何大壮眼看着王晟几杯酒下肚,就耐不住林薇的诱惑,菜品还没上全,他的舌头就变得僵硬起来,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该硬的不硬,不该硬的别早早就硬上了。”

何大壮低声提醒王晟,怕他喝多了露怯。并趁王晟和林薇低声细语,不知道在说什么时,悄悄把王晟的酒换成了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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