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多份判决书,在七个审判庭内陆续出炉。
所有被告,无一例外,全部成立犯罪!
情节严重的,死不悔改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以盈利为目的等等,那没什么好说了。
减刑是不可能减刑的,直接从重从严判处。
有个别的人中老龙凤,甚至收获了顶格判决——三年有期徒刑。
说实话,能在诽谤桉中收获三年有期徒刑,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获得这一殊荣的,无一不是性质恶劣到极致的。
比如一切的始作俑者赵蓉蓉,比如吃人血馒头的大V杜红霞。
至于那二百五十个未到庭的二百五,无一例外,全部收获实刑,其中不乏获得三年顶格殊荣的“幸运儿”。
不管有什么理由,法院传票送达了,但是你没有按时出庭参加诉讼,这就意味着你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而且还会被合议庭认为你藐视法庭,且毫无悔改之意。
那还有啥好说的啊,肯定得从重从严判处。
其中有些人的情节其实不算特别严重,如果正常出庭,找个还算差不多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多半能收获缓刑。
可就因为他们没有到庭,结果被判处了实刑。
比如目前尚处于失联状态的林美嘉……
收获缓刑的占到了大半。
毕竟,诽谤罪本身并不是性质特别严重的恶行犯罪,跟故意杀人、抢劫、强歼等罪名那肯定是没法比的,顶格判也不过三年有期徒刑。
再加上积极认罪,主动认罚,诚恳道歉等法定或酌定的减刑情节的影响,收获缓刑并不算什么太过困难的事情。
另外,不管实刑还是缓刑,不管从轻判处还是从严判处,所有被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向被害人支付数额不等的精神损害赔偿。
少的三五百,多的三五万。
并且需要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
这一场官司打下来,姜晨摇身一变,就从一个穷小子,变成了百万富翁!
“我是缓刑!太好了太好了,我不用坐牢了,谢天谢地,感谢爸妈……”
“别高兴得太早,缓刑可没你想的那么轻松,有很多限制的。”
“没事,再怎么说也比坐牢强啊。唉,以后我说啥不敢在网上乱骂人了,这也太可怕了。”
“我也是缓刑,判二缓五,律师,谢谢你。”
“为什么我被判了两年零六个月!难道就因为我在法庭上骂了对方两句吗?骂两句又不会死,凭什么判我两年零六个月啊!”
“……”
被告们收到了自己的判决结果后,反应各不相同。
有的庆幸,有的悔恨,有的喜极而泣,有的恼羞成怒。
看着那些因为收获了缓刑而激动的被告们,姜白缓缓摇了摇头。
他们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缓刑好啊,最起码不用坐牢,没有失去自由。
但其实,缓刑犯的日子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所谓的“自由”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自由”。
刑法第七十五条明确了“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甚至在某些规定比较严格的地方,缓刑犯还会被要求佩戴具有定位、报警等功能的手环,一旦离开限定活动范围,手环就会自动向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矫正机构发送警报。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关于这一点,还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说明和约束。
缓刑犯需要定期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且每月学习时间也有严格要求。
需要接受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司F局报告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情况。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区等。
虽然缓刑犯不需要坐牢,但所受的限制,并不比坐牢宽松多少。
除此之外,刑法第七十七条还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简单来说,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累计违法三次以上,就会被撤销缓刑,直接送进监狱。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只要稍微注意点,不就不会违法了吗?
可实际上,哪有这么简单。
这里所说的违法行为,不区分情节轻重,只要违法,哪怕情节显着轻微,也要算在内。
比如:闯红灯,骑自行车过斑马线,随地吐痰,在学校区域开车鸣笛等等。
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违法行为。
往往在不经意间就会触犯。
如果是一般人,并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顶多顶多也就是被警察叔叔批评两句,或者罚款五十块之类的。
但如果你是缓刑犯,那就另当别论。
随地吐痰,违法行为+1;
闯红灯,违法行为+1;
违规停车,违法行为+1;
甚至于在公共场合,别人能骂你,你还不能还嘴,否则依旧违法行为+1。
稍有不慎,违法行为就达到3/3了。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这还只是违法行为。
如果在这期间再犯新罪的,那就是累犯、数罪并罚,同样撤销缓刑,而且会叠加刑期,从严判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虽然缓刑不用坐牢,但很多情况下,甚至比坐牢更难受。
而且缓刑的时间一般比实刑更长!
那些因为收获缓刑而沾沾自喜的人,显然并不清楚缓刑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或许真正等他们去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接受一系列教育和约束之后,才能有切身的体会。
“张律师!张律师!我是判二缓三!你说,如果我上诉的时候骂一下法官,是不是能把缓刑给弄没有掉?”
听到自己的一个当事人这么说话,张伟嘴角不由得抽搐了两下。
连忙劝道:“你千万别乱来,我好不容易才帮你争取到缓刑的。”
对方叹了口气说道:“可我听说缓刑比实刑还痛苦,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的。”
“如果我坐牢只需要两年,还能通过劳动赚取一定的报酬,又不用付房租水电,说不定表现良好,一年半就出来了。”
“可缓刑得三年……”
“张律师,我宁愿去坐两年牢。”
对方似乎并不是脑子一热,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后才产生了这样的念头。
但张伟依旧不建议他这样做。
其实想撤销缓刑去坐牢,有很多办法,这种上诉后骂法官明显是最蠢的。
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桉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就是常说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但是,万一这个尺度没有把握好,不小心整出个“扰乱法庭秩序罪”,很可能给自己多加一两年刑期。
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想撤销缓刑完全可以故意违法啊,比如闯红灯这种,只要三次以上就可以如愿以偿的进监狱了。
这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但这些话,张伟作为律师肯定是不能随便说的。
他只能劝说当事人不要去做什么辱骂法官这种蠢事儿。
……
刑事审判二厅内。
人群中的赵蓉蓉听到了自己的判决,脸色顿时变得煞白煞白的,好像死了爹妈和弟弟一样难看。
这一批次的被告里,就只有她一个获得封顶刑期的。
除了她之外,刑期最长的也才两年零三个月。
关键是赵蓉蓉这个名字,引起了审判庭内其他被告的注意。
“赵蓉蓉?欸,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呢?”
“她不就是最开始写小作文的那个‘蓉蓉公主驾到’吗!?她居然跟我们在同一个审判庭。”
“谁是赵蓉蓉!站出来!都特么因为你,我们才会获刑的,你站出来!”
“赵蓉蓉,滚出来!”
“……”
不少人东张西望的在人群中寻找赵蓉蓉。
他们当初在网上帮着赵蓉蓉骂姜晨,不一定是出于同情,但这个时候寻找赵蓉蓉,那一定是因为恨!
赵蓉蓉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这个时候站出来,怕是要被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了。
她目光闪烁了两下,低着头没有说话。
很快,这批次被告的判决书宣读完毕。
所有人在法警的指挥下排队退出审判庭,给下一批次被告腾位子。
不过这些宣读完判决书的被告也不能直接离开。
被判了实刑的,需要根据刑期多少,分别送往看守所或者监狱。
被判了缓刑的,会走程序跟他们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交接。
绝大多数被告户籍地和常住地并不在太安,甚至不在西山省内,具体的交接工作也需要时间。
法院专门设立了十几个收容室,被告们暂时会待在这里,等流程。
赵蓉蓉这批人进入的是13号收容室。
偌大的收容室被完全搬空,倒也勉强可以容纳下这两百人。
进入收容室后,赵蓉蓉就很低调的走到一个角落里,不想引人注意。
有个三十多岁的短发女人正蹲在墙角小声抽泣,察觉到身旁来了个人,她便抬头看了一眼。
有首歌是怎么唱来着,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就这一眼!
女人认出了赵蓉蓉。
她眼睛一亮,站起身大声喊道:
“赵蓉蓉在这里!她就是赵蓉蓉!”
这一声大喊,简直如同平地起风雷。
数百被告顿时沸腾了。
“唰唰唰!”
无数人循声看了过来,无数双目光落在赵蓉蓉身上。
“就你叫赵蓉蓉啊?”
“都特么赖你,我们现在都被判刑了,你得负责!”
“你这绿茶婊,真是越看越恶心!”
“……”
面对这如同潮水般的指责和谩骂,赵蓉蓉脸上闪过一抹慌乱的神色,背靠着墙,连忙摆手道:“不是,我不是赵蓉蓉,你们认错人了。”
“不会认错的!我看过你以前在小红猪上发的照片和视频,就是你!”女人笃定的说道。
赵蓉蓉见瞒不住了,深吸一口气,仰着下巴道:“没错!就是我,那又怎么样?你们想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