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吧,”我把双手比划个不停地程颖拉到身后,“老人家,我和她们都是一起的,你不要害怕,”看着老人闪躲的眼神我出声安慰着,然后摸着身上,摸出仅有的几张红票子塞到老人黝黑且脏兮兮的手里,“我没有恶意,你放心。”
老人握着手里的前摆着手,“我知毫你们说的是哈吗,”一口相当地道的岳泗方言让我费了好大劲才听懂,“死人哝,全身都亮着光的。”
这点云星彤已经和我说过了,“什么样的亮光,你还记得吗。”
老人摇着头,只是把手里的钱推到我手上
(本章未完,请翻页)
。
“猛哥,时间太长了,”方智明依附在我的耳边,“不记得也正常。”
我点头,确实,怎么说也过去将近四十天了,人的记忆划分为一天,三天,七天的分级,正常来说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会记住百分之八十到九十左右,三天之后就会将为百分之四十,七天以后就会变为百分之五甚至更低。即使发现死者对于老人来说印象深刻,但四十天该忘的都忘干净了。
我身后不知道谁肚子叫了一声,我回头望去,程颖红着脸捂着肚子,“一天都没吃饭了嘛。”
对啊,忙碌了整整一天,结果别说找线索了,现在都把自己绕到里面去了。我望着渐渐西沉的太阳,“算了,今天就这样吧。”说着招呼着几个年轻人要离开。
程颖这小妮子还挺有主见,把钱从我手里夺去塞到老人的被褥下,“您收着,天气转凉了多买点穿的。”
老人也是够犟的,连忙摆手推着程颖放在被褥下的钱。
“等会!”方智明大喊一声,在场的所有人全部僵住不动,只是几双眼睛钉在他的身上。
方智明走向老人搭的简易帐篷,轻轻地拉开程颖,从里面拿出一只形状怪异的酒瓶,上面还雕着一只骷髅。
“方大哥,你想要这个?”程颖傻乎乎的问到。
“猛哥,”方智明没有管程颖,只是咧开自己的上衣,把酒瓶塞进自己一边的衣襟之中,那只酒瓶竟然在衣服的夹层之间散发着幽幽的亮光,尤其是上面的骷髅,好像活过来一样,空洞的眼窝望着我的所有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