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原身认识,她的同班同学,隔壁村的俞修诚。
他爸是村里第一批做生意的小贩。
男人有钱就变坏,无论哪个年代都一样。
发达之后,他爸迅速抛弃糟糠妻,娶了一个厂长的女儿,搬到城里。
对于优秀的儿子,渣男是想一起带走的,俞修诚不愿意,他坚持要跟亲妈和妹妹在一起。
自那以后,他用稚嫩的肩膀撑起破碎的家,学习之余到山上捡柴草,菌菇等野味去卖。
看到他,沈清芙就想到自己的赚钱大计。
“你的脚没事吧?”俞修诚牵着牛来到她的面前,眉宇间带着一抹担忧。
“没事。”沈清芙摇摇头,拿过牛绳。
“给你。”俞修诚把刚从树上掏来的鸟蛋从背篓里拿出来:“拿去补一补。”
沈清芙一愣,随后笑了:“不用,我真没事。”说着,动了动脚,就是刚砸到的时候疼,过了就好。
“那就当赔罪。”
他坚持要给,沈清芙只能收下,对他的好感度却暴增,这是个有责任感的人,换了别个,不要说赔罪,对不起都不一定说一声。
“今天怎么是你来放牛?”两人好歹算是点头之交,背起背篓时,俞修诚顺口问一句。
“我把沈半梅的活抢了。”想了想,沈清芙还是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有没有兴趣赚钱?”
除了他经常拿东西去卖,有渠道和责任感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救过原主的命。
两年前,原主上山捡柴草,被蛇咬了,是俞修诚路过,帮忙找到解毒的草药,原主才捡回一条命。
她心里一直很感激他,想着有机会一定报答。
既然她占了这具身体,就帮人把人情还了吧。
听到她把沈半梅的活抢了,俞修诚心里已经够惊讶,再听到她后半句话,他脸上控制不住把心里的想法流露出来:“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