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月嘿嘿一笑,知道他这事被她给气醒了,心里开心,说:“最多就养三十个。”
沈万卿挣扎着要起来,突然就扯到了伤口,他立刻皱着眉头闷哼了一声。
沧月连忙说:“你怎么了?是不是又牵扯到了伤口了,快点让我看看。”
“你去看你的面首去吧,我这里没什么好看的。”沈万卿傲娇地说道。
沧月说:“你生什么气啊?你要是赶紧把身体给养好了,以后我就独宠你一个,好不好?”
“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
沈万卿咬着下嘴唇,泫然欲泣地问:“你会跟我成亲吗?”
“会,你得赶紧把身体给养好了。”沧月说道。
沈万卿计上心头,就开始装大尾巴狼,乖巧地嗯了一声。
沧月见他乖巧的模样,心里也甚是喜欢。
事实证明,长的好看的人就是养眼,哪怕是个反派,也能吸引人多看两眼。
她看的心满意足了,这才让人给送粥过来,亲自喂他。
沈万卿这变成了病娇,柔弱的不能自理了。
吃饭喝水都得沧月照顾着,晚上还得让她来取暖。
要不然,他身上就冰凉冰凉的。
沧月其实也不知道养面首是个什么意思,反正就是前往流沙国的路上听唱戏的唱过。
在她的理解中,面首就是养在后院里的那些男舞姬,没事就跳舞的男子。
论到跳舞,草原的舞和南方的舞各有千秋啊,反正看起来都挺享受的。
所以,她完全没当一回事。
再说了,她也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
不管怎么说,先哄好了大公子,养好了伤把他给送回去,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一般的剑伤,一个月也就养的差不多了,伤筋动骨也是一百天。
可是,沈万卿的伤养了半年多,还是时好时坏,动不动就咳个不停。
从春天养到了深秋还没好。
沧月本来是不急着回去的,可是现在不行了啊,囊中羞涩了。
沈万卿每天都得吃药,他们吃饭住店都得花钱,使唤个热水,喂马,处处都要钱。
她从前从来都没有操过钱的心,也没有这个概念,可是现在不同了。
没有钱真是寸步难行了,饭都要吃不上了,这可怎么办?
这会儿愁的抓耳挠腮的。
阿奴说:“郡主,我们快想想办法吧?”
沧月说:“那赶紧给王兄送信。”
“现在给王上送信也太晚了,北仓估计大雪封山了,信都送不过去。
再说了,远水救不了近火,咱们找王上是没用的。”
“那怎么办?不如我们现在去县太爷那里去,看看能不能打秋风?”
“这可丢咱们北仓的脸面啊。”阿奴说道。
“那怎么办?要不直接跟大公子要?”沧月问道。
“郡主,大公子是因你而受伤,你给他治病是理所当然的。
怎么还好意思让大公子拿钱出来呢?咱们也说不出口啊。”阿奴说道。
沧月也觉得有些不对,想了想说:“嘶,大公子受伤的时候,我就让杜舷送信回去,为何这都半年了,也不见他们来?
他们要是能来,就可以把大公子给接回去,也就不用我们这样为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