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掰手腕 出了三石头胡同,冬瓜便发觉身后有人跟踪,他不动声色,三拐两拐把那人甩开,和南瓜躲到一条巷子里。 没过一会儿,果然看到一个人跑了过来,四下张望,冬瓜一眼认出,这就是方才护着喜妹子的那个大汉。 冬瓜没说话,和南瓜从巷子的那一个出口离开了。 路过一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冬瓜花了三文钱,借了纸笔,写了一张纸条,又给南瓜说了一个地址,让南瓜去找一个从京城来的苏公子,把这张纸条交给他。 次日,南瓜又去了那个地址,再次见到苏公子。 苏公子打量着眼前的小孩:“小不点儿,小嫂子手里没有能使唤的人吗?怎么让你一个小孩儿来跑腿?” 南瓜撇嘴,你一个卖凉粉的,还看不起我? 南瓜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怎么,比试比试,你敢吗?” 苏长龄哈哈大笑,扭头对朱云说道:“听见了吗?这小东西要和我比试,比试啥?掰手腕?你今天吃奶了吗?没吃奶就别比,免得连吃奶的力气也没有,饿坏肚子。” 南瓜不高兴了,很认真很认真地说道:“小夜才吃奶,我吃饭。” “小夜?小夜是谁?也是给小嫂子跑腿的小孩?”苏长龄笑道。 “小夜是大黑的儿子,算了,和你说你也不懂,到底比不比,我看你就是不敢。”南瓜不耐烦了,傻大个,真讨厌。 “比,怎么不比,不过,你可不许哭鼻子,免得小嫂子怪罪我。” 说着,苏长龄在桌旁坐下,撸起袖子,露出一截粗壮的手臂。 好吧,南瓜承认,这个卖凉粉的,胳膊快比她的腿粗了。 不过,南瓜毫不畏惧。 她坐到苏长龄对面,伸出了她的小细胳膊。 朱云连忙过来,就连他们两个各自的小厮也凑过来看热闹,朱云的嘴巴还不停念叨:“等回了京城,让营里的兄弟们知道,老苏你和一个小屁孩掰手腕,保管把他们笑死。对了,你小心点,别把这小孩弄伤了,别说小嫂子,就是霍头儿那里也不会饶了” 朱云忽然没有了声音,大张着嘴,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仅是他,就连小厮们,也都张大了嘴巴,不可置信。 那个小不点轻轻松松掰倒了苏长龄! 良久,朱云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定是老苏还没准备好,对,一定是这样!” 小厮们也一起附和,话虽如此,可他们察言观色,却发现苏长龄已经变了脸色。 只有苏长龄这个当事人才知道,对面的小崽子力气有多大。 “老苏,再来一次,精力要集中,别走神,快点!”朱云说道。 可是下一刻,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这一次,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苏长龄他尽力了,可他还是输了。 “我就不信这个邪!”朱云把苏长龄推开,自己卷起袖子亲自上场。 又输了,苏长龄还坚持了一下下,朱云的胳膊直接了当就被摁在桌子上。 “你们四个,也要比吗?”南瓜扬起小拳头,意犹未尽。 四名小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两位如同活见鬼似的主子,一起缩起了脖子:“不比,打死也不比。” 南瓜哼了一声,小拳头在苏长龄和朱云面前晃了晃,这才重又乖乖地坐好,恢复了初见时的小模样。 苏长龄和朱云好不容易才从震惊中觉醒,小嫂子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小孩子,不对,这哪里是小孩子,分明就是个天生神力的小金刚啊。 “请问,你贵庚了?”苏长龄小心翼翼地问道,这莫非不是真小孩,而是一个武林高手,只是生了怪病,永远不能长高。 “啥叫贵庚?”南瓜眨着大眼睛。 “就是问你几岁了。”朱云解释。 “偏不告诉你!” 南瓜瞪他,大小姐说过,不能把自己的事告诉陌生人,拐子们都是先从小孩嘴里套话,你家在哪儿,你爹叫啥,你几岁了,家里还有什么人。一旦被抓住,拐子就会说这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但知道小孩的名字,还知道小孩家里的情况,原本见义勇为的路人,往往就会上当,错把他们当成一家人,以为自己是在多管闲事。 南瓜紧抿小嘴,打死也不说。 苏长龄和朱云面面相觑,算了,这是小嫂子的人,他们惹不起,那就不惹了吧。 “你把这封信交给小嫂子吧,她让我们查的事,都写在信上了。”苏长龄把早已准备好的信封递了过来。 南瓜看他一眼,收了信封,转身就走。 “喂,你等等。”苏长龄不甘地叫住他。 南瓜问道:“你还有事?” 苏长龄咽咽口水,有些为难地问道:“你真的是小孩吗?” “不小了,我都十一了。”南瓜也挺委屈的,每个人都说她是小孩,其实她真的不小了,她真的有十一了。 唉,就是只长力气不长个子。 南瓜也挺郁闷的。 看着被南瓜关上的屋门,苏长龄和朱云唉声叹气。 苏长龄:我八岁开始练武,至今练了十二年。 朱云:我们家都是练家子,我从娘胎里就练武了 可他们都输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给明卉,便去洗了脸换了衣裳,又变成了可爱的小朵朵。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明卉一口气看完,她果然没有猜错,何文广和胡大富这对翁婿,在衙门里都是有案底的。 胡大富因为伤人和放火,进过四次衙门。 胡大富最后一次进衙门是在六年前,他手头吃紧,盯上了一户人家的独生女。 那家只有一个女儿,因是老来女,女儿虽然只有十几岁,但父母都已年过五旬,体弱多病,女儿在家里做针线,贴补家用,每隔几天,都会从家里出来,步行去绣庄子里送绣活。 胡大富找了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在那姑娘去绣庄子的路上,把姑娘骗到了一条巷子里,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儿,他打晕了姑娘,用麻袋装了,卖给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广。 案发是这姑娘竟然从私寮里逃了出来,姑娘没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门。 何文广被捕归案,咬出了胡大富,最终,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罚银二百两,役百日。 因何文广说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从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罚了十两银子。 事实上,胡大富拐卖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还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银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两,将徒役时间抵去大半,只让他在砖窑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过,当时他受了很重的杖刑,还要做重活,那一百天过得并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