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夏月已经很老了。
漫长的时光磨损不了她的优雅高贵,眼角悄悄爬上的皱纹透出难言的韵味,沉淀着古老的岁月。
即使变成了老太太,她也是一个气质儒雅的老太太。
她被岁月优厚以待,命运却对她不公——
身周友人都儿孙满堂,唯有她孤独地走过了数十年的人生。
为什么?因为她在等一个人。
等谁呢?
等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
夏月恍惚起身,颤巍巍地拖出床底下的小箱子。
那双皮肤松弛的手,已不再年轻。
箱子掉漆得很严重,但无半点灰尘,她慢慢地打开锁,慢慢地回忆。
记忆中的英俊青年,如今想来,似乎还是那样鲜活,眉眼飞扬。
他啊,明明在异国他乡活得窘困,饱受洋学生的欺辱嘲笑,却敢爱敢恨,心如赤子。
就连面对她这样的富家小姐都敢赌上一腔孤勇,毫不露怯地示爱。
本以为这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穷学生居然有胆子向富家千金求爱。
可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答应了。
到底是因为什么答应的呢?
夏月想,大概从小到大都乖乖听从家里安排的自己,在看到青年眼中炽热的爱火,不由怦然心动,想要抗争一次,叛逆一次吧。
在异国他乡,在繁华的海港,在那大西洋的彼岸,他们依偎着走过那段岁月,深情如旧。
贰、
锁“咔哒”一声,开了。
夏月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戴上了一双白麻手套,小心翼翼地从箱底里捧出一本干净的红棕色笔记本。
笔记本颜色厚重,透着古老奢华的韵味,金色的描花边与漂亮的花体英文,像是西方贵族家里珍藏的孤本。
她每天都会仔仔细细地擦拭保养这本厚厚的笔记,打蜡上色,修补破损的纸页,却从未打开过它。
但突来的思念如潮水般汹涌,来得太急太快,将她从脚到头淹没。
她的眼角有温热的液体掉在笔记本的封皮上,很快顺着光滑的封皮滑落,被夏月轻轻擦干净。
年纪大了,不善言辞,却爱哭了。
夏月自嘲地想着,翻开了那本久违的笔记。
叁、
笔记本展开的第一页,满满一页英文,工工整整,都是动人的情话。
“我亲爱的缪斯,我的阿月。”
开头首句,让她泪如雨下。
夏月颤抖着手抚摸过龙飞凤舞的字迹,眼泪不争气地流淌。
阿年……现在的我还怎么做你的缪斯?我都老成这样了,老得连我自己都不忍揽镜自照。
你走了快六十四年。
红颜已老,容颜已逝。
这本笔记,是她的爱人给予她最后的回忆。
她笑了,又哭了。
她一页页地翻过,满满当当的英文记着很多笔记、情诗,甚至还有很多他们之间相处的过往,夹杂着许多中国诗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夏月只觉得心脏都被拧碎了。
她抚摸着书脊,缓缓地捏住了书口,向上拉展,画卷徐徐铺开。
那是繁华的海港,港口扬起白帆的巨轮,海港熙熙攘攘的人群,歌剧院雄伟的塔尖,教堂神圣的十字架顶,用沉黄的颜色染出每一处景色,充满独特的异国风情。
这是她的爱人在她19岁生日那天亲手制作的礼物。
那时正是黄昏,日头西垂。
他带着她来到港口将这份礼物郑重地送给她,在听到她欢欣的惊呼时,紧张的青年才终于舒了口气,眉眼弯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