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的心中,突然便又想起那个年轻的姑娘来。
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那个穿着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头上带着亮闪闪的珠翠,身体婀娜得像是一只柔软的天鹅一般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泥泞的路中间,大大方方地问他:“斑鸠,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你要我吗?”
——哈哈,那时候的洛岑,狂野得像是山谷里的飓风一般!
——每次斑鸠一想起她来,就忍不住想笑!
“洛岑还好吗?”斑鸠问到。
狼一惊,往自己身上摸了几下,才似乎又想起什么,呐呐地说到:“她叫我带了一封信,但是被我给弄丢了……”
“没事,没事,”斑鸠连忙摆手,说到:“她也经常给我写信,丢了就丢了,没什么。白人军队还经常围剿你们吗?”
“三天五天总会来那么一次的,”狼笑了起来,说到:“不过,咱们也有经验了。它们也不会大举出动,不过就是逼着咱们多给点钱罢了。咱们能打的时候就打一打,不能打的时候花点钱也就过去了。”
“部落里的钱还够用吗?”
狼笑了笑,低下了头,捏着衣角——
斑鸠于是便也跟着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对了,斑鸠,你什么时候回家去?”狼问到。
“唔,”斑鸠想了想,过了好一阵,才若有若无地回答到:“快了!”
心中却在冥思苦想着,那一场记忆中的战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1846年春?
还是1846年夏?
……
斑鸠是在《丹佛日报》的夹页里看见洛岑写给他的信的。
一支白人探险队捡到了那封信,然后将它卖给了《丹佛日报》。
在报纸的夹页里,和一堆卖‘赎罪符’和‘透视药剂’的广告一起,《丹佛日报》声称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惊爆你的眼球!走进一个寂寞的印第安女人的内心世界!》
“我的好人儿啊,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每日每夜都在思念你!想你想得无法入眠,想你想得连眼泪都流干了!”
“屋子里,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你的气息,我想和你粘在一起,用橡胶树的汁液将我们裹起来,别人用刀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想你,你也一定想我。”
“玉米地里和大桑田里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你曾经在那里爱过我!”
“山岭和天空,它们都是你的形状,我看着它们就好像看见你一样!”
“为什么天空是蓝色的,树木是绿色的,春天是暖和的,枪炮是坚硬的……一切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答桉,那就是因为我爱你!”
“你说过你三年之后就会回来,但是我却感觉这三年像是三百年一样漫长!”
“但是我愿意等你,因为在我的心里,等你三百年就像是等三年一样短暂!”
“当你回来的时候,我要穿上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带上五颜六色的羽冠,站在道路的正中间等你!”
“我想要嫁给你!每一天都嫁给你一次!”
……
虽然阿帕奇语被翻译成了英语,但是斑鸠无比的相信,这肯定就是洛岑写给自己的!
一个名叫来曼-弗兰克-鲍姆的家伙在这封信的旁边画了一副漫画,是两只野狗连在一起,一只对另一只说:
“汪!汪汪……看,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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