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了。”
一个长相老成但实际不过二十一岁的青年拿着有记号的那根木棍,站在一众同窗之前,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诸位同窗,天命如此。”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南迁的琅琊王家之后,出身于高门大户人家,虽不是嫡子但却仍是那种锦衣玉食长大的少年郎。
他将抽签的结果放在桌上,转身取下一个玻璃瓶,看着里头乳黄色的粉末:“诸位,若是能成,我等足载清史,若是不成,还希望来年清明能为我烧些纸钱。”
其他人都默默不做声,谁也没去阻拦,只因在场的每个人都有这心思。
只见这青年从抽屉里取出一柄小刀,在火上灼烧一番之后,面带笑容抬起头看着身边的同伴:“同窗们,莫要哭丧着脸,之前不是已是十拿九稳的吗?这可是我捡了些便宜。”
说完,他用小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划出了一个一厘米左右的口子,然后将玻璃罐中的粉末倒在了伤口之上,再用布包裹了起来,坐在那喝了一口水并用毛巾擦了一把汗。
众人谁都没说话,每个人的心中都无比紧张,但他们始终坚信理论不会错,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直在观察对比,那牧童的确几乎不染天花,进而去观察那些牛时发现,这牛却是会有感如天花一般的病症。
经过两个月上下的对比观察,他们得出一个结论,那便是这牛也是会得天花,且这牛天花也会传播于人,但得了这牛天花着,最多也便是发两天热,如同伤寒一般,等痊愈之后终此一生不再感染天花。
这个发现让他们兴奋到无以复加,甚至不舍得告诉任何人,最终他们选择以自己来做这个实验,没有告诉任何人。
这件事要是让宋北云知道,他能冲过来把这帮混蛋给打到卧床不起,因为这可都是宝贝疙瘩,随便出点什么事,那损失都会大到让人承受不住。
但他们并没有告诉宋北云,就这么义无反顾的干了,就如所有少年干的事一样,只因心中有火,他们便能勇往直前。
天花的潜伏期大概是七到十日左右,他们都是知道的,而偏偏是这一段时间最是难熬,每日看到那活蹦乱跳的王家大哥,他们就会多一分担忧。
直到第三天,这王家大哥身上脸上开始出现了红色的疹子,但并不严重,病状也并没有那么强烈,只是有些乏力、困倦,还有一点点发热,但都并不影响生活。
不过为保障安全,他们还是一同跟家中长辈扯了谎,说是要去庐山白鹿洞论学,但实际上这几天他们都在这独门独户的医学院内陪着这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给自己种天花的人,他们秉持着之前在上课时学过的隔离原则,即便是外头送饭来也只能够送到门口,便溺等污物也都被嘱咐填埋到石灰坑中,绝不可倾倒于河中。
而就在他们等待实验结果时,浑然不知情的宋北云正坐在庐州锦衣卫衙门中,身旁坐着的是那个看着就很精明的刘同,堂下则有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
“小人父亲曾为孙家官家,后孙家落难,小人的父亲也便回到了家中,用孙家老爷给的盘缠开了家小店。之后小人父亲病故,店也是我给接下了,就在城东的萦街上。”
宋北云看了一眼刘同,然后问下头的人:“你确定这孙家就是那个太常寺丞的孙家?”
“那可还能有假?小人家中还有当年孙家老爷赏的东西呢,那时我二十岁上下,在孙老爷手底下当个小厮,孙老爷是个厚道人,可惜……唉……孙家小姐当年也对我多有照顾,当时……”
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住了话头,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宋北云,又看了看刘同:“刘大人……”
“说吧,无妨。”刘同点头道:“这位是京城来给孙家翻案的大人,你直说便是了。”
“那可是太好了,当时孙家大小姐未婚先孕,还没出月子这孙家就遭了难,一家老小发配的发配,收监的收监,大小姐也不能幸免于难,被发配去了泉州,临走时前一天夜里她带着孩子出去,回来时却是独自一人,草民不敢问……”
“泉州?”
宋北云眼珠子一转,这件事还真是有点蹊跷,因为按照大宋律法,不管多少年的案子都是需要留档的,但因为这些年多有变动,大宋经历了三次非常大的动荡,很多东西都查无可考,特别是有关于赵光义那一脉的所有讯息都消失无踪了。
这种操作很常见,但那孙家想来也是因此而几乎从人间被抹掉了去,幸好时间不长,否则恐怕真的是没人能知道其中的线索了。
那个时候福王还不是福王,他还在边疆跟大辽打生打死,这庐州的事他估计也是管不过来,而等他打了几年回来,泰王再那么一忽悠……
这一耽误恐怕就是二十多年哟。
“你确定是泉州?”宋北云再次发问:“可曾记错?”
“这等事怎可能记错,当时大小姐还特意吩咐我,若是有人问起来,就说一概不知。如今既是翻案,草民想来也是能说了。”
宋北云坐在点了点头:“你还知道些什么?”
“其余的小人倒是不知,大小姐走后,头几年还会写信来,后头就没了音讯。”
“那些信呢?”
“年岁久远……早不知道去哪了。”
宋北云倒是没责怪他,只是轻轻摇头,站起身来命身侧的人打了赏便让这个中年人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