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呀,你别来恶心我了,行吗?"晓梦犹豫了一下,还是接听了付豪电话。
“好弟弟,我知道你们现在都蔑视我,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次我肯定要挂了。我们兄弟一场,你们就当陪我吃顿断头饭吧!"。付豪怅然哀求着。
“好了,好了,我试试吧。"晓梦听他这么一说,心软了。
于是,他便约了他三个。到了晚上来到丽婉都市大酒店。
可想而知,这样的聚会,在酒桌上的气氛多么压抑,他们都喝了不少酒。
尤其是高尚脑袋喝得晕晕乎乎。他心里老大不痛快。
他看不惯公子和林娜亲热的样子。尤其是白娜时不时的给他夹菜敬酒,向公子发嗲,恨不得投怀送抱。
完全不顾婧雯在场,旁若无人,真是个嫌贫爱富的人。
这个高尚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孩子,也是他那个乡镇第一个走出山里的大学生,第二个就是妹妹婧雯。
这高尚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乍看上去就像个腼腼腆腆的大姑娘,更神奇的是,他居然没有喉结,也就是说他的甲状板骨汇合处呈的是钝角,所以象女人一样喉结不显。
他每次和朋友聚会吃饭时,他都是矜持的。不能像付豪、公子似的那么敞开肚子大吃大喝。怕人家会笑话他没见过世面。
他清楚记得第一次出来吃饭,还是公子做东。酒桌上有十多个人,酒桌上的菜满满的,还一盘烤鸭,他很随便地拽下了鸭腿吃了。有人当场就撇起嘴:“这酒桌上就是一场江湖,这小兄弟一看就初涉江湖啊,哈哈"。当时让他觉得无地之容。
到了第二次,是付豪做东,约他们去,他说什么都想不去的。可若不去,又怕人家说他装逼,去吧,又不是一个圈子。
最后还是林娜和公子说的好,我是流氓我怕谁,就去,不吃白不吃。
在桌上,还是那桌人,那桌菜。
当上了那盘烤鸭时,公子先去拽那个鸭腿,好像不太烂,林公子咧嘴瞪眼珠子才把鸭腿撕下来。
你猜怎么着,上次说他的那哥们,竟为公子竖起大拇指:“啧啧啧,你看林公子,人家就有这口福,有命享呀"。
真是他妈的狗眼看人低。到了富家公子那儿,就变成有口福了,有钱才是王道。
令他意想不到是,林公子把那鸭腿递给了他:“尚哥,给,都是自家兄弟,真吃真喝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