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
林泛掏了掏耳朵,“霞姐你没开玩笑?北极熊要跟咱们签对赌协议?”
“没开玩笑!”杨红霞取出协议递给林泛,“你自己看看吧,都在这里了。”
林泛接过那份白纸黑字的对赌协议,还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毕竟虽然在网上经常听见相关的消息,但这还是林泛第一次在现实当中接触到这个东西。
虽然是让林泛自己看,杨红霞还是主动将主要条款给林泛进行了讲解,林泛总结归纳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协议约定,《向往的院子》在北极熊平台上线一周之内,单期播放量超过3000万的,北极熊将支付林泛每期150万的独播版权费。
第二,假如《向往的院子》没有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达成播放量要求,那么北极熊只会支付给林泛100万一期独播版权费,并且不管之后播放量多少,都只有这100万。
第三,节目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超出3000万播放量的部分,每增加1000万播放量,北极熊都会额外支付林泛50万元,不设上限。播放量越高,林泛这边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第四,每一期都是单独结算。
第五,最后一期节目上线一周之内,整个《向往的院子》综艺的总播放量超过5亿,北极熊平台将额外支付林泛500万的奖励。
“你觉得这个协议怎么样?”林泛问杨红霞。
对此,杨红霞表示:“北极熊是怎么都不会亏的。这个节目有你在,有张心澜和惠巧丹这样的嘉宾在,播放量就不会差了,不管买这个综艺花了多少钱,北极熊都至少能够赚回来比花出去多三倍的广告费!”
而且,播放量低了北极熊就更不担心了,100万一期,《向往的院子》第一季只有十期,也就是说,北极熊花个一千万买一个有两位一线和一位准一线加盟的综艺节目,简直赚翻了好吗?就冲着林泛、张心澜和惠巧丹三个名字,北极熊都愿意扔一千万陪他们玩玩。
再说了,林泛哪怕是不接受对赌协议,还有另外一份合作协议可以选择,那份协议,北极熊也是占了便宜的。
所以,不管怎么玩,北极熊都不吃亏。
林泛不由感叹:这万恶的资本!
“所以,怎么样,这个协议签不签?”
林泛大手一挥:“签!”
杨红霞也倾向于签:“且不说张心澜和惠巧丹的粉丝号召力,就算最后整个节目只拿回来一千万,再加上冠名费用,咱们至少没有亏。”
杨红霞这是第一次跟林泛合作一个项目,从一开始杨红霞就是求稳的,拍摄综艺一是为了给林泛与新成立的工作室进行磨合,二是让林泛这条咸鱼好好翻翻身爬起来营业,三是为了《倩女幽魂》项目启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最后才是考虑赚钱的事情。
能赚到钱当然最好,但如果实在是天不遂人愿,只要不亏钱,杨红霞觉得都算是一种成功,毕竟对明星来讲,哪怕节目不赚钱,名气增长也是一种回报。
“而且,北极熊这个协议说是对赌协议,其实给到咱们的条件还是非常比较温和的,没有一上来就给出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目标。”
如果北极熊要求的是达到一个亿的播放量,那么哪怕给出一千万一期的价格,杨红霞都不会理会他们。
但是3000万就刚刚好,这是一个努力一把就能够达到的目标,总体来说这也算是北极熊对林泛的一次示好了。
只不过哪怕是示好,北极熊也没忘记要赚钱就是了。然而对于北极熊这样的资本,能够给出比较温和的协议条款,杨红霞和林泛都会认这个人情,只要在接下来的合作过程当中没有什么太大的摩擦,以后林泛再有什么项目也会第一个想起北极熊。
就跟当初杨红霞投资林泛一样,这种投资虽然带着一定的目的,但是不会令人反感,相反的也正是因为北极熊看好林泛这个人,才会做出这样的投资行为,这也是对林泛的一种认可和支持。
林泛并不觉得这种行为令人难受,反而接受良好,合作本来就该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不然只有一方获利另一方一直吃亏,总归是走不长远的。
但是。
“对赌协议是可以签,不过这个条款需要修改一下。”
杨红霞不解:“你有什么想法?”
林泛笑了:“北极熊给的条款也太小气了,3000万播放量算什么?要签就签5000万起步!
这样,就按照北极熊的限定条件,上线一周单期播放量超5000万,单期版权费250万,超出的部分,每增加1000万播放量,北极熊额外支付我们100万。
我也不要什么上不封顶,就以一个亿的播放量为上限,单期最高价格限定750万。每一期都是单独结算。
如果限期内播放量达不到要求,那就按北极熊的条件走,单期100万。但是如果我每一期的平均播放量都能超过一个亿,也就是最后一期上线一周内总播放量超过10亿,北极熊额外支付一千万,超过20亿,北极熊额外再支付三千万。
就这个条件,霞姐你问问北极熊,要不要跟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