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望向他,轻笑,“你是不是有什么准备?”
他抚弄她发梢,“等开庭的时候就知道了。”
一周后,在开庭当天,席下坐满人,姜笙跟司夜爵坐在原告席位置,而对面是被告方的辩护人。
顾辰光也在场听席,对犯罪案件作出决定负责。
苏桐被四名女警带到法庭上,她手带镣铐,披头散发,身上穿的是罪犯的囚服。
她转头看向原告席上的姜笙,嘴角冷勾,像是在挑衅。
姜笙放在腿上的手不由拧紧,脸庞线条紧绷。
法官整理了手中的资料,看了眼苏桐,“被告苏桐,非法入境在我国领土涉及重大谋杀案,绑架案,情节严重。原案件因被告人苏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无法证明是否在意识不能辨认或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犯病期间作案,理应无需负刑事责任,应驱逐出境。这是被告辩护人的上诉,原告辩护人可有什么需要补充吗。”
坐在司夜爵身旁的律师翻看资料,“我有补充的以下三点,第一,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犯罪若是在发病期间犯罪,为何能明确锁定被害人目标,这说明,被告在犯罪时意识是清晰的。第二点,被告人在非法入境犯事前,就有过涉嫌谋杀案例,说明被告人既有可能是惯犯,一旦被无罪释放,对死者家属,对受害人家属都是一种伤害。第三点就是被告方既然也无法证明被告人是否是在犯病期间作案,就申述无罪释放,理由未免太过于牵强了。”
席下的听众交头接耳,似乎都同意原告方辩护人的观点。
被告方律师站起身,“肇事逃逸致死被告并未参与,且嫌疑人已经伏法认罪,并且我手里有嫌疑人的口供,证明被告的确拥有无法控制的精神问题。”
被告方律师将口供证据提交出去,法官查看证据,看向原告辩护方。
原告律师笑了笑,“肇事逃逸致死的嫌疑人会伏法认罪,是因为他要顶替被告人的罪名,他既然能顶替报告,口供也可以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