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缓缓升起,将熟睡的村庄轻轻地唤醒,各家各户的烟囱上也渐渐飘起缕缕炊烟。
王五吃过早饭后,便早早的下地劳作,就是为了能在过年前把钱攒够好给翠萍买件新衣服,让翠萍高兴高兴。
他来到田里之后,远远的就听到刘张在那边挥着手喊着“老王!快来!老王!”
王五听到后,放下锄头,看向刘张,眉头一紧,心想是不是发生啥坏事了,说“咋啦?啥事啊?”
刘张又向王五挥了挥手说“哎呀,你来了不就知道了!”
王五向刘张走去,当王五看到刘张脸上并不是什么坏表情时,心里也就松了一口气。
“你看!”刘张指了指草丛里的一团黑色的东西“一条小狗,不晓得是不是快死了,反正还有声音,我觉得可能还没死。”
“小狗?我看看。”王五摸了摸草丛里的那条小狗,说“还有体温,应该还活着,你要养不?”
“算了算了,我媳妇不喜欢猫猫狗狗的,她觉得麻烦的很。”刘张摇了摇头说“要养的话,你拿去养吧,再说了,这小狗都这样了,我觉得活不长咯。”
“你俩在干嘛?”
王五和刘张一惊,回头一看,是一个偏瘦的高个子的年轻人,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戴着圆形眼镜,头发黝黑且茂盛,容貌甚伟。“你们这是在……”
刘张站起身来,用手指指了指草丛里的那奄奄一息的小狗“咱俩早上在草丛里看到一只快死了的小狗,想着谁来养它。”王五上下打量着这位年轻人,看上去只有20几岁的样子,便问到“你是?”
“我是村支书的儿子,马鸿豪,你们叫我小马就行了,我是村委会的新成员。”说完,便蹲了下来,看着草丛里的小狗,“这狗,你们谁养,我可不会养的,我不喜欢狗,我喜欢猫。”
王五看着草丛里的那条奄奄一息的小狗,不禁心痛起来,说“我来养吧,让它回去好陪我俺媳妇”
“嗯,行,这样也挺好的。”马鸿豪点了点头,看了看表,说“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去村委会开会去了,先不说了。”说完,便急匆匆的走了。
王五将小狗抱起来,对着刘张说“我先回去一趟,你先去地里,我待会就来。”
“嗯,行,去吧。”刘张背上背篼,向地里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王五怀里的小狗一直在小声的呻吟着,听着怀里小狗痛苦的叫声,王五的脚步也越来越快。
到家后,王五便将小狗放在了板凳上,翠萍看到后便走了过来,说“呀!哪的小狗啊?看上去好像快不行了。”
“没事的,应该没事的。”王五边说边寻找着小狗身上的伤口,发现是腿上有一处伤痕,“看上去是新的,那这只小狗应该是昨天晚上受的伤。”说完就起身向衣柜走去,拿出去年村上搞活动送的一瓶酒精和一捆绷带,边给小狗伤口消毒边说“幸好当时我去听了什么给伤口消毒什么的宣传活动,要不然这狗就活不了了,我给狗弄好后,你就去拿点剩饭和水让它吃。”包扎好伤口后,王五便就又去地里去了。
翠萍收拾好酒精和绷带后,就去给小狗拿了点今早的剩饭和水,看着小狗大口大口的吃着剩饭,喝着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老李坐在书桌前,埋头写着文章,地上全是纸团,昨天晚上写的文章寄出去后,让老李的心情舒展了好多,精神也渐渐地得到了放松。
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老李完成了他的第三部小说《我的诗雨》,“终于写完了!太好了,好好休息一下吧。”老李起身向屋外走去,看着母亲坐在外面休息,老李便说“妈,我文章写完了,今天就寄出去,待会咱俩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了,我待会还要去打扫卫生呢。”说完便起身向屋内走去,走到门口时,又向老李说“对了,你把厨房里的那筐鸡蛋给翠萍拿去,随便向人家问个好,这么多年了,你还没和人家王五说说话,多去外面和别人打打交道,不要一整天都在屋里待着,你现在把文章写完了,就去外面好好的走走。”
“行,我知道了,妈。”老李骑上自行车,拿上文稿,向镇里的邮局那里骑去。
这一路上都有风吹过,尽管是在夏天,可这些风也感觉比以往还要清爽,骑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老李哼着小曲,看着路上的街坊邻居,感觉他们平时也挺好的,各邻居间互相帮忙,显得更加团结,而自己却对待他们的态度有些过火,因为自己脾气暴躁,也没什么朋友,自己也比较孤僻,所以朋友什么的,老李也没去多想。
老李来到了镇上,将文稿寄出去以后,便来到一家小书店里买书。这里虽然不大,但却是老李最喜欢的地方,相当于其他地方的书店来说,这里的书的类型很多,数量也很多,关键还便宜,在老李还没到这里之前,一般都是在城里的大书店买书,城里的书店固然比这里的书店好,但是城里的书很贵,就比如拿100块钱为例,在城里最多也只能买两三本书,但在这里可以买五六本,甚至更多,而且老李也喜欢和这里的书店老板打交道,这里的书店老板也是一个文化人,和老李聊天,可以说是聊者清,听者迷了。
老李和书店老板聊了不久,便想到还有事情要做,便和老板道了别,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