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前名为“不灭王?悯慕”,中了一群自诩为神,渺小人类的奸诈诡计,被封印在这座古老而又神秘的上古遗迹之中,如今回想起来,这还真是有失身为王的脸面。
跟随我骁勇奋战的部下,也在那一场最后的战争中,因为我个人的败北,而相继被那些口中自诩正义的神,残忍杀害,即使其中有人些侥幸躲过屠杀,也不可避免死于生命的极限。
尘封已久的意识,慢慢从沉睡中清醒过来,悯慕开始回忆思考着自己异于常人之处。
人类的寿命通常来说也就100年上下或多或少一点……那如果活了700年的人类还能算是人类吗?不,或许可能比700年还高,其实我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活了多久。
虽然人类也能通过修炼这一手段来提升寿命,但最多也不会超过200年。
所以悯慕便在这无限而又漫长的生命中许下了一个愿望。
啊!总而言之,真的好羡慕那些能去死的人啊!活这么久所要忍受的事物,是那些会死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的。
曾经数百年来,悯慕为了如何杀死自己可谓是绞尽脑汁,可是不管悯慕这么做,这副身体都能自我修复想是被诅咒了一样。
除了死不掉和身体永远停留在17岁之外,悯慕和身边人们,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老爷。”
宫殿里一名十分年轻却又白发苍苍的管家仪表堂堂恭恭敬敬给我请安。
其实,这位管家已经有300来岁了,至于他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当然不是因为他和悯慕拥有一样不老不死的能力,而是300多年前机缘巧合之下喝了悯慕的血,换句话来说他的生命全靠悯慕的血来维持。
其实悯慕倒无所谓,毕竟他这血完全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时之所以留下他,无非是想在这漫长的生命中找个,能陪自己说说话的人罢了。
当悯慕完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被困在一块巨大的紫水晶中,紫水晶周围则是残垣断壁和一些上古神明的雕像,还有一些七零八落的武器。这些武器基本上都是100前那些神明用于诛杀悯慕的神器,可现在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和破铜烂铁没什么区别。
不得不说在这阔别100年之久的世界后,在自己即将苏醒的时候竟然还有人能记得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吧。
悯慕只是用手指轻轻的触碰紫水晶后,它便碎成无数块小紫水晶。
悯慕接过徒白准备的衣物,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便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