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5:chrysalis(人茧)
“那个,绝不可能是马洛。”我望着那具人形虫茧,厉声道:“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马洛此刻已不在此处。”
“可是,我刚才又一次看过,光点停在原地,并没有移动,”范斯急得满头臭汗,对我一摆手,叫道:“稍等我片刻,我再去看看,把对讲机打开。”
按说像范斯这类满脑子奇思怪调之人,自然科学远比我等这样的人要扎实,可真遇上出乎自己预料的事,智商立即降低到零。他此时早已六神无主,撩动双腿,像团雪球往黑泥地飞跑回去。
我默默点了点头,停在了人形前三米之处。老实说,我也不知那究竟为何物,是否仍有危险性,贸然上前本就有些冒险。此刻既然他这么说,我也乐得不当出头鸟,倘若他见到光点已经移走那便无话可说,而我则可借此迅速跳离。
不过,话虽这么说,既然我已走得如此之近,想要不去看它也很难做到。既如此,我索性背着手,稍后退半步,让整具人形囊括在视线里,上上下下打量起来。
这个东西身上爬着起码有一百余颗大小不等的虫茧,每一个都有鹅蛋般大小,并且茧与茧之间,都有各种粗硕的蚕丝相连。此刻,它们早已发硬发脆,只消轻轻用力就会碎落一地。而每个虫茧也都被内里东西爬空,那便是一大堆的空巢。如果刚才的那个是马洛,或者说马洛打失踪开始就一直站在那,想要形成这种化石般的景致根本是毫无可能的。
“这人至少已死了好几年了吧,”不知何时,alex也凑上前来,他抹了把脖子上的汗,长吁一口气,道:“这种死法,还不如直接跳炼钢厂熔炉,来得痛快。”
“不见得,你怎么知道埋在土下的死尸就不那样?”我望着这具死尸,也浑身打了个冷颤。过去在老家时,有次市民公墓夏季遭雨涝,被冲垮一堆几百年老坟,部分尸骨露了出来,其中就有一具湿尸浑身被各种虫蚁蛀空当了巢穴,比起眼前这副惨状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这时,alex随身挂着的步话机响了,他急忙按下对讲键,那头传来机内机外的双重音:
“老马的光点,仍停在原地啊!我早说了那个东西有问题!”
“还停在原处?这怎么可能!”alex不由一愣,忙站起身,推了我一把,道:“你再细细看下,那底下的究竟是不是眼镜?”
我只得扭过脸去,继续打量这具古怪的尸体。老实说,这些虫茧排布得就像向日葵种子般密密麻麻,只是随便望一眼,整个人就特别恶心难受,现在还要像解剖般去窥视其背后的尸骸,光想到这层我浑身鸡皮疙瘩就得掉一地。但是,我却无法拒绝,毕竟为何老马的光点仍停在原地,这个匪夷所思的怪象我也想知道答案。
视线透过那密集的虫茧,其背后实质亦慢慢显露出来。不过,那好像应该不是个人,而是像无计其数肚肠般的东西挤作了一团。这些东西也是宽厚不等,并且早已干透,表面上仍沾着不少粉。总之,那究竟是个什么我无法判断。
“我来!”范斯风风火火地跑将上来,一把将我拉到身后,抬起大脚,往这堆虫茧重重踩去!我来不及阻止,只得往后倒退,一直退到窄墙的败卵前。
只听得一声“嘭”!顿时胖子面前扬起一片粉尘,他大叫一声不好,忙掩鼻拼命拍打。alex立即一个侧滚,也退到败卵墙前,双眼惊恐地看着前方。
“我刚想叫他泼汽油烧了再踩,可这死胖子什么都不听,总是这样冲动!再急也得先顾上身家性命!”他恼怒地冲着扬起的粉雾喊道:“那头到底怎么了?老范你没事吧?”
粉雾中不见范斯应答,我煽着迫近面门的尘土,隐约见到一个影子瘫坐在那具人形怪茧跟前,纹丝不动,实难判断他实际状况。待到粉雾稍稍落定,便一把拖起alex朝他过去。
只见胖子正坐在人形正前方,双眼发直,嘴角哆嗦个不停,显然是被什么吓到了。我探头望去,见那具人茧的腹腔已被胖子踩塌一大片,里头黑乎乎的,似乎种着什么花卉。见状alex不由皱起眉头,他掏出工地手套戴上,转到这东西的侧面,动手剥除其表面厚积的覆盖物。半分钟后,基本清出整个上半身,内里的东西逐渐显露出原貌来。
原先在我视线里那些像肚肠般的东西,呈淡紫色,与那具跪尸过去身上披着的小破袍子颜色接近。它其实是一株或多株巨大的开苞“白菜”,叶瓣十分肥厚,叶茎微卷,花蔬上满是黑白相交的颗粒,这根本就不是尸骸,而是种古怪的植物。
“霉菌!是霉菌!”范斯指着它,咽了口口水,道:“巨量的霉丝孢囊,都开花了!”说完,他忙拉着我们爬出窄墙,逃回黑泥地上,刚一站停,就不断用手拍打周身的衣裤。我俩不知那是什么,也学着他的模样相互拍打。
差不多就这样拍了几分钟,脚底落下一大摊那样黑白相杂的颗粒,胖子拉着我们远远避开,再次回到那台机子前重重坐下,喘着粗气,不住咳嗽。
“这人都浑身发霉开出花来,得是死了多久啊。”我取出支烟点燃,对胖子说:“早跟你说了,那不是老马,这会儿信了吧。”
“那不是人,人死后有蜡化、有僵尸化、有各种各样化,可绝没有植物化的,我从没见过死人身上能开出这么大的霉菌孢子。”范斯惊魂未定,他双眼发直,道:“你不懂生物科,要长成那么大的霉化物,需要足够空气和阳光,可这里是地底,还是被封闭起来的鬼地方!哪来供它肆意成长的条件?”
“那会不会是孵出的虫子将里头的人吃空,而留下个空穴,个别死去的幼虫再度发芽发霉肆意乱长?”alex挠了挠头皮,也点起一支烟,问:“我记得小时候我爸曾说,山里有些尖头蘑菇土下就是昆虫尸骸,有没有这种可能?”
“你小子没见所有虫茧破口都是冲外的么?它们根本就没爬进人形花菜里!”胖子不等他说完,便不耐烦地打断,说:“那究竟是什么虫?它们靠什么来维持生存?我完全没有头绪。总之,那不是人,只是碰巧被虫茧堆出个人体外形吧。”
“既然不是老马,那就再找找,这机子要怎么看?”我将视线移回到gps端,见那满是各种跳动的线和不断跳出的大师级错误,问。
“诶?谁乱动机子了?”他爬上前来,双眼紧张地盯着屏幕,肥手一阵猛力拍打,终于拍回原先的画面。不料,马洛的光点依旧停在原地,仍在那个位置。
“这却是奇怪,难不成眼镜在那丢了手表?这不可能啊。”alex凑上前去看了半天,转过脸来问:“要不你再过去看看?”
“不可能,那地方我比你们任何一个都站得久,而且你能想到的,以你大哥我那深不可测的智慧岂能没想过,早就遛过遍眼了!别说手表,就连……”我说到此,不由一愣,站起身朝那里快步走去。
“怎么了?”alex自然是一头雾水,想要唤停我脚步,也同时站起身来。
“别,别,先停下,”范胖也跟过来一把拉住我,道:“咱们得做足安全保障,口罩眼镜免不了。该死!我怎么忘买那个了?”
“你把什么给忘了?”我不由拉开包,翻出口罩、军用罩布以及防风镜戴上,问。
“以目前状况,最急需的就是喷火枪啊。我刚在工具店看见有买烧杂草的喷火枪,竟然没料到可能会用上。光想着也挺不便宜的,每把得50多刀,就算了。”他懊恼地拍着肥头,连连跺脚,时隔不久仰起脸来,问:“你刚才话说一半,究竟过去看什么?”
“我刚才只顾着看那虫茧,却没留意附近有没有脚印,正打算再去过遍眼。”我歪着嘴笑笑,继续掏包,从信封里摸出三百块提给他,道:“范胖,你就别给我装了,我知道你差不多把所有家当都花完了,如果买得起你早就买了。这钱先拿上,算我替chris还你的。”
“小老弟,老范我活那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elche的人哪。明明找你们帮忙,却还倒贴钱来援手。”胖子伸手接过票子,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他拍着胸脯表示,一旦回到月谷电台,将连本带利,包括原先承诺的剩余四百都付全,决不食言。
“那不叫义气,而叫changelche(仗义)!”我倒是被他捧得飘飘欲仙,越发得意地大笑:“我不急等着用钱,我等出来混,讲的就是个义字当头。”
范斯拿了钱后,再度翻圆窟出去,临行前再三叮嘱我们不要轻举妄动,也不要过度深入,等他回来再集体行动,这一去一回最多也就半个小时。话音刚落,他便转身离去,很快消失在我视线之外。
作为继承了古老华夏血脉的后裔,虽然不多,可能只有四分之一,但老子我也是从小饱读诗书,知道些个礼仪文化民族大义的。然而,我却不怎么赞同欧美一些同乡会老华侨搞的那套,又搭台子又办大戏,包场子办文化节啥的,那叫一个劳命伤财还不叫好。走过路过的白人黑人,最多就是停下看几眼,或是伸手要个礼品包,觉得没什么意思就转身走了。而且有些地方爱唱戏,四周不断打电话报警投诉,明明一件好事最后总落得个不欢而散,有种焚琴煮鹤、松下喝道、苏州园林晾短裤的败风景感。
相较这些,我反倒觉得印度人推行的那套更有效。他们往往喜爱搞午后茶花会,做小点心供人自助拾拿。一花不了多少钱,二吃着爽口的人们就会来问具体做法,那样便将文化之类的传播出去。作为人都贪吃,都爱贪小便宜,这点在napo人身上得到了最大彰显。所以过去在意南,当地人对印度的了解远多过华夏。而老华侨总是一层不变,大鸣大放,猴子翻跟斗,咿咿呀呀唱京戏,或者一个歌星百人伴舞。
我觉得去传播文化是件好事,但可以走得更巧妙些。譬如在我和纳兰佐蹬车去罗马那时,父母公司有个女主管就抱怨,说自己每次翻包总找不到钥匙,有次还在车库被人打劫了。我就想起小时候我妈沿用她老时年间家里的传统,拿绳子吊着钥匙挂脖子上。我见那次我妈是铁了心想要揍我,一转到没人的地方就开始摩拳擦掌,这样我肯定没什么好。于是就将主意打到这个女的身上,她好像在这家公司里挺有人气的,说话比较有份量,由她出面说几句话我可能就不必挨打了。想着我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趴在案头看她写字,这女的就边工作边和我聊天,我就指着她吊牌说你为何不将车钥匙吊在牌牌上?那样就不用在包里翻了。
结果,这女的一拍脑门,说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按我说的将车钥匙挂吊牌出门跑了一圈,回来大声笑着说这太管用了,将我一把抱起原地转了个圈亲得满脸都是口红。此后,这家公司所有的男女都将车钥匙挂脖子上,逐渐蔓延到附近楼里,成为风尚。
所以你看,推广传统文化,是需要动脑子的,不用花一分钱,就将民俗类的东西巧妙推销出去。这种点子,也就我这个被人誉为“黄金之骰”的人才想得出来。
所以,跟范斯马洛之流说各种地头痞话京片子,无不带出那些一触便能悟得的磅礴文化气息,远比要他们掏钱去上函授课强得多。更何况,汉语课在当时根本就没几人爱学,不仅当地人,连华裔家庭都不学。
“你应该不会有意见吧?”我在alex身旁坐下,陪着他一起看那机子,问。
“这东西有跟没有一样,根本不济事,人得两头不停跑不停看。”他对我摆摆手表示无所谓,并不作答也不抬头。这副表情是我所看惯的,过去通常轮到掏俩人钱时,他都是这副姿态,显得好像很大度,最后都是我以自己是大哥需替当小弟的多承担,将付出去的钱全算在自己头上。这一回他也是不回答,想必仍是这个套路。看着他这副作态,我不仅感到好笑,偏要去惹惹他。
“alex,跟我说说。”我一把扶住他的肩,将他拉到怀里,笑问:“你看,像你老子我这么个逃犯身份,还牵家带口的,只要有机会便偷偷想着谈恋爱。而你吧,貌若新街边仔的jordan.knight,神似brad .peter,论仪表堂堂那是甩我好几十条街。可我为什么就从不曾见你对女孩起意呢?难道大超市卖不沾锅那妞不对你胃口?她可是卖货员里的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