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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8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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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老迟和叶家亲属送来的一大堆诸如时韫、时云、时雨等,既考虑到“时”字辈,又考虑到美好寓意的名字,她却自己做主,给孩子选了个远字,取名叫叶时远。

丈夫虽然不解,仍然支持她。

于是,此“小远”虽非彼“小远”,却似抚慰了她某处多年未愈的心伤。

相濡以沫的岁月平静如流水,她逐渐老去,却也见证着时远一天天的长大,眼睛像自己,鼻子像丈夫,嘴巴则综合了两人的优点,逐渐长成个俊俏的小少年。

她和丈夫会轮流去学校接他,周末则规划各种各样的亲子活动,寒暑假更是一次不落,跑遍了全国各地世界各地去玩丈夫是个典型的精英教育培育“作品”,也毫无疑问,把这样的教育方式沿袭到了孩子身上。

时远十岁时,已经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热衷于和各色人等交流,进退有度,温文尔雅,活脱脱一个“小南生”。

迟雪强调他还只是个孩子,理应有个自由快乐的童年,不需要那么多规则束缚、也不需要早早接触那么多大人世界的法则。

结果,还没等丈夫出来“发言”,时远反而一本正经地“驳斥”她,说是不想输在起跑线上,又说小学里的大家都学了多少多少才艺,还有人同时精通四国语言,将她说得无语凝噎。

她于是逐渐放手了孩子的教育问题,索性一心扑在教育上,把孩子交给他爸去管。

但丈夫是个敏感细心的人,也许也意识到母子之间的小小微妙。

没几天,又“指使”着小远来抱她大腿,求着给讲睡前故事。

迟雪还以为所谓的睡前故事会是安徒生童话或伊索寓言,不料一看书桌,上头却只有全英文版的小王子、月亮与六便士、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她看得嘴角抽抽,问他是谁给买的这么些大人才读的书。

“我自己选的呀,爸爸让我自己选。”

时远却满脸天真地“揽功”“我把看起来很有意思的书都买了一遍我才不想读那种、什么格林童话之类的幼稚书,那是小孩子才看的。”

“但你还是个孩子。”

“我已经十岁了”

“”

“妈妈,听爸爸说,他十岁的时候,已经同时在上英语、德语和日语课,而且都能说得不错了,我还差得远呢。”

小孩子丝毫不察觉自己似乎被卷入了某种内耗的怪圈,反而满心激动,只想追赶“前人”的步伐。

迟雪想劝,又想起上次说起类似事的结局。最终思忖再三,还是沉默,唯有叹息着揉了揉小远的头。

那天晚上,她给小远读了几页小王子,哄他睡着,自己却不知为何失眠。

丈夫忙于应酬、还没到家,她便在客厅拉亮了落地台灯,借着灯光,读那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因那本书最薄,文字量最短。果然,很快她便读到尾声,与书里的作家,一同看遍了那个深爱他多年却不为人所知的女人的爱与控诉,泪与悲。却始终没有,也不会有悔。

她被那种心情所感染,看得心焦,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纸页。

最卑微的暗恋或许也不过如此吧。

迟雪心想。

毕竟,还有什么比书里写的、“你没有认出我来,之前没有,之后也没有,在我的一生之中,你永远没有认出过我”如此简短而哀切的话更能诉说那种卑微到泥土里的爱呢所求到最后,亦不过是一面的恍然大悟而已。

哪怕只是说一句,“原来是你”,对于那个始终默默跟随、亦步亦趋的人来说,一生的执着,至少也有了一个不咸不淡的答案。

可是故事里,连老管家也能认出那个女人,连无数她不爱的路人也能为女人的美貌而留下或浅或深的印象,她百般万般牵挂的男人,却只把她当做一个妓女。

一个需要用钱打发的妓女。

一个逢场作戏、不愿与之纠缠的妓女

迟雪不忍再读,几次合上那本书。

思来想去,最终却还是又打开。

伴着簌簌翻动的纸页,某段许多年前便尘封在脑海深处的记忆,似乎也快要冲破藩篱、跃出水面

哎。

但也不过是轻轻的一声而已。

她于是又想起那颗枝丫伸出红墙的玉兰树。

想起那个衬衫上浸润花香的少年,他与她错身而过的瞬间。

而她隔着三十年乃至更久的岁月,遥遥向他回望,试图看清楚他的脸。

仿佛只要一眼,就能突然回到少时,忘了这么多年的颠沛曲折,关山难越,她还是那个两颊飞霞的少女,在命中注定的惊鸿一面,天真地交付真心,试图跟随他的脚步;她还是那个努力藏住心动努力教会他背书的“小老师”,会在他生日那天,用力的说解凛祝你快乐,不是只有今天快乐,要每一天都快乐

可是原来,一切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不愿承认啊。

她还能想起他的背影,却再也记不起他的脸。

生活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说,他们之间没有纠缠的故事,没有痴心不改的跟随。

那个随久远记忆一同泛黄褪色的少年,只是永远留在了她不会回来的十九岁。

她长大了。

他却永远不会老去,以一个不回头的背影,长留在她的记忆深处。

迟雪默默合上了眼前的书册。

凌晨三点多。

叶南生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中,进门时才发现,一楼客厅的落地灯竟没有关,而妻子和衣而卧,就蜷缩在沙发的一角。

应当是在等他回来

他怕吵醒她,小心翼翼换了鞋、走进客厅,见她已经睡熟,却不由失笑。

于是先放下怀里那一束百合花,随即轻手轻脚抱起她、

直到将人放回卧室、仔细盖好被子,这才重新阖门走到客厅。

他已困倦至极,却仍然强打精神,修剪好百合花枝插入花瓶,确认没有花叶浸泡水中。再三端详,心想等妻子醒来,便能在生日的早晨看到她最喜欢的百合花,又不由微笑,将花瓶放回了茶几正中央醒目的位置。

他很快关了客厅的灯,回到卧室、简单收拾洗漱过后,拥着妻子入睡。

却没注意到,客厅的纱窗并未关严。

等夜色更浓,倒春寒的冷风不管不顾沿着缝隙钻入房间,没多会儿,沙发上随手放着那本薄薄的书册便被掀翻在地。

茶几上的百合花,亦被风吹得蔫下脑袋。

地上的纸页胡乱翻卷。

末了,颤颤巍巍,停留在最后一页。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他面前书桌上那只蓝花瓶上。

瓶里是空的,这些年来第一次,在他生日这一天花瓶是空的。没有插花。他悚然一惊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她终究永不会知道,那个“从来没有改变的东西”是什么了。

正如那些多年前便化为灰烬的信件。

第十七封。

迟雪

跳进江里那一刻,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结果最终还是活了下来,算不算是老天爷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过去受过很多次伤,但现在才知道,原来这种杀不死又逃不掉的伤才是最恐怖的。住院的最初一段时间,我几次想到过自杀,精神几乎在崩溃的边缘,痊愈的进度又很久没有进展,最后只能任由右眼被摘去,再接受数不清的手术。

你现在应该认不出我来了,因为我看着镜子,也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个什么样子了。第二十封。

在回南方的路上,我在高铁上看到一个年轻的母亲牵着孩子,身形很像你。我想仔细看看,结果她们好像被我吓到,孩子大声哭起来

我没有再看,大概也不会再想了。

第二十九封。

实在太痛半夜醒来,全身是血,草草整理完,发现是某几处伤口又开裂,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老头又派来两个人,见面发现还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头痛。

似乎烦心事总是不断不是故意只跟你分享这些,而是除此之外,生活里好像没有其他。我无数次想自己如果死在那天,或许是更好的结局。

但想到活着回来,也许还能再见你一面心里竟有可悲的窃喜。

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迟雪,你到底在哪里

那些触目惊心的字与句。

因手指的伤口握笔即开裂,几乎每张纸上都沾满斑斑血迹。

他却仍然坚持写着。

第四十封。

陈的孩子竟然犯罪被抓,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

原本不抱希望的在找你,但今天,竟然在新闻上见到一个很像你的人。

尽管电视里的迟雪已经不戴眼镜,不梳两条长长的发辫,他的义眼迟钝地转动着,唯一完好的左眼,却仍然在人山人海中,敏感地捕捉到了她瑟缩躲避的侧影。

然而残酷的命运之轮从不停歇。

陈之华的出逃计划、病态的痴念、愈发暴戾而肆无忌惮的搜索如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座一无所知的城市。警方暗中保护,他却仍然不放心,许多个凄冷的长夜,如老鼠一般蜷缩在角落,鬼祟地跟随着她的背影。

他送她回家。

他送她出嫁。

在相隔时间越来越长的信件里,唯一不会少的那一封,必然是出在每年的3月17日。

他写

迟雪,祝你新婚快乐,生日快乐。

迟雪,祝你生日快乐。

迟雪,生日快乐人生的路很长,不要害怕,你要往前走。

最后的那个“走”字,因手指颤抖而晃荡出长长“尾巴”。

他想,自己的一生中,似乎总是在送别。

少年时,送别父亲;成年后,送别战友;强弩之末时,他认领雁江桥下的浮尸,认领雁江桥上被压碾的女尸他说那是他的弟弟和妹妹。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他似乎亦不害怕尸体可怖的模样,反而伸出手,小心翼翼为他们整理遗容。

三天后,警方的“春寒行动”顺利收网,隐姓埋名出逃数年的大毒枭陈之华与其同伙共45人,于深城落网。

五天后,陈之华被人刺杀于押运路上,死时身中两百余刀,全身几无一块好肉,近乎千刀万剐;运送警员却始终对刺杀者的信息缄口不言,直到七十二小时无间断的审问过后,终于吐露真凶通缉令亦很快散布到全国各地。

当然。

他们最终没有能够抓到活着的“凶手”。

因为“凶手”本人,在刺杀陈之华的当天,也同样因对方的反抗而身中数刀,身上旧伤口大面积撕裂,在“逃亡”的路上,即失血过多而死。

那天正是3月17日。

可笑的是。

他竟没有选择逃向国外,逃向远方,而是搭乘着驶向某个南方小城的巴士,在颠簸的路上,借来邻座学生的笔,用膝盖作垫板,他潦草地写下了此生最后一封信。直到学生察觉不对,忽然惊声尖叫起来,说“血”

“好多血”

坐垫已然被血浸湿,鲜血在地板上积起血洼。

寥寥数人的小巴上,顿时吵作一团。

学生哪里见过这种恐怖片般的场面险些被吓晕过去,跳起身来然而还没来得及远离,那戴着口罩、面容可怖的男人,却眼疾手快紧攥住他的手。

男人的声音刺耳,如卡住的磁带,沙哑难闻。

却是哀求的语气,低声对他说“不要报警不要,报警我是警察”

“我是警察”

“我不是,坏人”

男人掏遍了全身上下,把血淋淋的钞票和信封一起塞到他手里,恳求他能够帮他将信封带到某个蛋糕店,说蛋糕店的店主会知道要把这些寄给谁。

学生将信将疑,最后却也只是眼睁睁看着男人被小巴车主送到医院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再不知道。

但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也算那男人看人看得准。

因未入社会的天真和学生气作祟,于心不忍的他,最终还是帮忙把东西送到了蛋糕店。

蛋糕店的店主向他再三确认,要寄信的人是不是个“口罩男”、“刀疤脸”。他点点头。

那店主这才“啧”了两声,收下钱。

又利索地将早做好的蛋糕和一枝百合塞进装满冰袋的盒子,打电话让快递员来取。

结果快递员一来,看到那里头有个血迹斑斑的信封,怀疑或许是什么“赃物”,却死活不愿意送。

最后还是学生机灵,跑去店对面买了个新的黄信封,又把旧的拆开、把信拿出来

却实在没想到里头大大小小的、不同尺寸的信那样多,他一只手抓不稳,眼见得一张从手里飞出去,吓得把信往店主手里一塞,又忙伸手去捡险些飞走的那一张

亦是第三百七十二封。

最后一封,由解凛亲笔写下的信。

有一天我的肉体终将死去。

也许死在江河里,也许死在田野上,那都不重要。

但请你相信。

迟雪,河清海晏的那一天总会来临。

如果只能有一个人站在那片天空下。

我希望是你。

解凛。

信的末尾,绝笔两字曾写上,又被划去。

于是终此一生。

她并不知道他原来早早走在自己前头,也不知他如何离去,何时离去。

生日时的百合花倒是年年常在,又年年凋败。

她也许还会想起他。

也许永不会再记起。

作者有话要说叶南生和黄玉解军的故事,应该会在出版稿里精细一下,再加上小叶在这个if结局里已经把该说的话说完了,剩下的两个番外就不单独写了,感觉很多读者对于这俩故事不太想看,放在全订的标准里也有点难为人了。

不过也许还会有个小彩蛋出版的番外会写个甜的,小彩蛋算是预告吧,过两天放上来。

大家晚安虽然也许都快早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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