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弗朗市。
夜幕降临,酒吧一条街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一名打扮邋遢的栗色头发青年,混迹在人群中,贼眉鼠眼的目光,不时从行人的口袋上扫过。
很快,举止可疑的栗发青年,就锁定了一位目标,是个满脸酒气,摇摇晃晃从酒吧出来的胖子。
胖子有着西方人常见的酒糟鼻,手腕上带着金晃晃的劳力士,正颐指气使的对站在酒吧门口,穿着侍应生服饰的年轻人,训斥着什么。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别看我现在落魄,我家族的名字,说出来可以吓死你,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胖子骂骂咧咧指着侍应生的鼻子骂。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侍应生脸上挂满了苦笑,眼前这位是酒吧的常客了,酒品很差,喝醉了就喜欢撒酒疯,其他侍应生见了这位,都是远远躲开,他要不是为了多赚一些提成,也懒得搭理他。
“哎呦!”
栗发青年佯装醉酒,一下子撞了过来。
“那个混蛋没长眼睛?”
胖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缓过神后,满脸愤怒。
“实在不好意思,喝多了有些站不稳。”
栗发青年捏了捏握在手心,还带着温度的手表,强压着内心兴奋,一边道歉,一边向相反的方向远离。
“神经病!”
胖子骂骂咧咧,完全没察觉到,手腕上的手表,已经不翼而飞。
“兄弟,急什么,既然来了酒吧,为什么不进去坐坐?”
就在栗发青年准备逃离时,手腕突然被人握住,握住他手腕的那一只手,刚健有力,仿佛一把铁钳。
“你想干什么?”
“我警告你,不要乱管闲事,否则后果自负。”
栗发青年一下子急了,虚张声势地威胁。
威胁完后,他目光有些着急地搜寻四周,企图让隐藏在周围的同伙过来接应。
可是,让他失望了,周围都是些生面孔,团伙中的那些人,一个都不见了。
“别乱动,否则手断了可别怪我。”
抓住栗发青年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华人,穿着白色的绸缎服,身姿挺拔。
“你到底想干什么?”
栗发青年知道今天遇到硬碴子了。
“不想干什么,就是路见不平而已。”
绸缎衫青年嘴角挂着一丝不屑的笑容。
“金表,我的金表呢,有小偷,抓小偷啊。”
后知后觉的胖子,终于反应过来。
“布莱特先生,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手表?”
这时,绸缎衫青年拿着从小偷兜里搜出来的手表,笑盈盈地走过去。
“咦,我手表怎么在你手里?”
胖子愣了一下,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绸缎衫青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少武,开了一家武馆,这次来找布莱特先生,也是受人之托。”
绸缎衫青年非常有风度地说。
“我不和黄皮肤的人打交道。”
布莱特接过手表,冷哼一声后,转身准备离开。
“布莱特先生,或者我该用洛克菲勒家族的二女婿,这个称呼来跟你打招呼,你就真的甘心,当一个家族争斗中的牺牲品吗?”
唐少武笑盈盈地问。
胖子布莱特停住脚步,脸色阴晴不定地转过身,目光闪烁地打量着绸缎衫青年。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介意我们换个地方聊吧?”
唐少武看了看四周噪杂地环境说。